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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虎皮鸡爪也太好吃了吧(第4页)

“芜湖,好鲜啊!”

高富帅喝了一小口,惊呼出声。

这种味道,是他从未尝过的。

米国的早餐,往往都是牛奶,面包。

海鲜粥,这是他第一次喝,格外新奇。

经过高温熬煮,米里面的精华都藏不住,纷纷融合进粥里。

而长时间的炖煮,让粥彻底水乳交融。

可谓是米中有水,水中有米。

也许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水乳交融的状态下的粥,才是最养人的。

很多人喝粥的时候,会把米精扔了,这其实是整碗粥中最有营养的部分。

(米精:又称粥油,粥凉了之后形成的一层皮状物。)

这层粥油,在中医中,作用就是益气健脾。

小孩子脾胃生发力最弱,常常会腹泻,喝了粥油以后,很快就会好了。

蟹黄的鲜香,葱花的辛辣香,还有胡椒粉的味道,在大米的调和下,完美地融合到一起。

稍微那么一口,就能让人胃口大开。

就着一根榨菜,咸中带辣,让粥味道更为丰富。

夹起一根鸡爪,放入口中。

经过油炸和长时间卤煮,这时候的鸡爪已经骨肉分离。

舌头轻轻一抿,软烂的肉就从爪子上脱离开来。

卤味完美地衬托这鸡爪本身的味道,一点没有夺味的感觉。

用南方话来讲,那就是鸡有鸡味,卤有卤香。

这种味道,每一次咀嚼都是一种享受。

总结起来就是就是:鲜、香、麻、辣、弹、爽!

就在林星宇和黄秋生都沉浸在啃鸡爪的时候,高富帅突然来了一句:

“林哥,这是什么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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