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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了会《将进酒》的探花郎(第4页)

她还会扎风筝,扎稻草人,做小车,做摇篮。

我看过她写的文章,一手娟秀漂亮的小楷,字字句句却磅礴有力,比之状元郎在高堂的吟诵也不遑多让。

「我们那里的人都要学写文章的,从很小开始,唔,大概十多岁,先写一百字的,再到两百字,五百字,到最后高考的时候……哦,大概就是你们的科举,不过我们全国都只考一次,大家都可以参加。」

「到高考的时候,就是八百到一千字,每个人都要写这么多。」

每每听到这里,我都替长姐感到可惜。

因为在我们这个朝代,女子年满十六就要开始准备嫁人了。

朝堂论书,泼墨挥毫,那是男人的事。

我给讲得兴起的江仲远倒了一杯茶,

「那个女学生,考第一名的那个,给我讲讲她吧。」

江仲远一愣,他原本正在给我讲家乡的蹴鞠赛,讲得兴致勃勃。

闻言回忆了一会儿,惋惜地说。

「女孩子啊,年岁小的时候很厉害,同样年纪的男孩贪玩。等学到后面女学生就比不过男生了,怎么拼命努力都赶不上,到最后我反超了她五十多分,真是可惜。」

我有些失望。

但还是好奇那个女学生后来怎么样了。

长姐曾说,她们那个时代,女性能顶半边天,也能当状元,开门店,当官员。

江仲远思考了一下,

「好像是去当医……,郎中了,女人心细,去照顾病人也挺好的。」

这样啊。

我点点头。

其实和我想象的有些不同。

不过总归是有了自己的营生,能救人于伤病,比困在深宅大院里庸庸碌碌,还是要好得多。

5

自那日后,江仲远常常来府上拜访。

崔府有些堂兄弟,向来纨绔。

江仲远是新科探花郎,前来同堂兄弟们讲书,伯父和父亲都很乐意。

每到他们论诗的时候,我就在不远处带着兜帽坐着。

他说「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他说,「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堂兄弟们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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