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还是一句话都没说。
说不说都是一个死,只不过是死的快慢的问题。
不说弗朗西斯,巴勃罗也不会轻易饶过他。
“看来你是在怀疑我的手段了啊。”弗朗西斯的耐心已经被耗尽了,他转头对巴勃罗说道,“我的好兄弟,你这边应该有刑讯室的吧?”
巴勃罗摊手笑道:“当然,所有你需要的工具我这里都有。”
弗朗西斯站起身,伸了一个懒腰,指着罗慎道:“给我两个小时的时间,我会让你将你老婆穿的什么颜色的内裤都说出来,到时候你可千万不要求饶哦。”
罗慎被人像是死狗一样拖进了刑讯室。
杀猪般的哀嚎声从刑讯室内传出。
一个小时之后,弗朗西斯心满意足地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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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是个软骨头,还以为要费一番功夫呢。”
刑讯室内的罗慎已经不成人形了,手脚上的皮肉被一寸一寸的割了下来,眼睛鼻子嘴巴耳朵掉了一地,整个人被浸泡在盐水中,鲜血染红了水池,散发出的腥臭味直让人作呕想吐。
没有人能抗过弗朗西斯的折磨,人的意志力是有限的,超越了承受力的临界点,光靠意志力根本无法抵御身心造成的折磨。
“巴勃罗,我的好兄弟,下面的事情,就交给你了,这个城市是属于你的,我希望在明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就看到他们的尸体。”
弗朗西斯将元大京在哥伦比亚的基地所在位置告诉了巴勃罗。
能够利用别人来帮忙干掉陈锋元大京这些人,又何必亲自动手?
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他并不想亲自面对元大京那些人,因为他很清楚元大京的实力。吴能和宫本平藏都死在那伙人手中,他可不想轻易冒险。
他珍惜自己的性命,如果必要的时候,他甚至能够出卖三巨头。
这就是弗朗西斯的行事准则。
麦德林集团的武装部队在得到巴勃罗的命令之后,立即展开了行动。
五百人的军事武装队伍,在数辆装甲车的带领下,直奔陈锋和元大京所在基地。
领头带队的是麦德林集团的二号头目,被誉为“刽子手”的约翰,这家伙曾经制造了臭名昭着的哥伦比亚血案,一个人虐杀了三百多个无辜平民,手段之残忍,简直是骇人听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