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一眼纸上的内容,大致意思是作为房主,婆婆自愿把房子赠给儿媳,也就是我。
落款的时间是我和林航结婚的第二天。
不知道是不是跟婆婆的神奇之处有关。
这张纸和纸上的内容,一看就不是才写的。
本来以为婆婆能帮我出气就够了。
没想到连带着房子,婆婆要把林家超过一百万的财产都交给我。
察觉到我的迟疑,婆婆柔声跟我解释:
「这家里的大部分财产都是属于我的,我想给谁就给谁。他们三个都不是什么好玩意儿,我不可能让这些东西落到他们手里。你不用推辞,就当是林家对你的赔礼……」
8。
我把林大志拖到他的床上,想着夜长梦多,收拾了一下就准备去公证处。
这两个月我很少出门。
一个是林航不让,一个是脸上的伤让我不想见人。
我用粉底掩盖了一下脸上的青紫,忐忑地出了门。
「正常情况下,我本人不在,这个公证做不了,但是你不用担心,直接去办就是。」
婆婆的话给了我信心。
事情办得很顺利,看到婆婆写的那张纸,和我的身份证明,工作人员很利索地把房子的所有权归给我。
拿到证明,我立马找了一家中介,把房子挂了上去。
并要求最好能尽快卖掉。
短短两个小时办了两件大事,想到拿到房款后的日子,我心情甚好地给自己买了个冰淇淋。
但所有的好心情在进门的一刹那消失殆尽。
林航居然在家。
他受伤的那只脚上戴着固定器,搭在茶几上。
见我进门,他把手里握着的遥控器用力向我扔过来。
我没反应过来,这一砸,我的眼睛直接充血。
「趁着我爸睡觉一个人跑出去是吧?给你脸了?」
熟悉的辱骂和疼痛,让我感觉又回到了之前生不如死的日子。
「从明天开始,我在家养伤,我看你敢跑哪去!」
林航的话让我的心沉了下去。
无论是卖房子还是转移财产,都得趁他不在的时候办。
毕竟林航不像林大志,空有色心没脑子。
「别怕,就让他在家里待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