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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第3页)

他把手伸进大衣,摸到那封带着体温的情书,语气很平静,“她在信的末尾说,说我随时可以带着信去找她,她说纸上的思想可以长存,记忆也可以长存,如果时机合适,她总会对着我微笑,愿意把所有的喜欢都给我。”

她挑着细眉,表情在这个时候开始惊讶怔住,而后愕然,最后瞠目结舌地看他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一封褪色成淡粉红信封,她似乎有些疑惑,又有些怀疑,但最终又不可思议地愣了许久许久,水晶般的眼睛渐渐泛出光亮,扯起嘴角想笑,又把笑容凝固在唇角。

那是当年她写给他的情书。

他扭头,面对整间酒吧的客人,清凌凌地开口:“抱歉,今天我付双倍赔偿,能不能请你们出去一会?给我们一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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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旧的信纸在他指尖展平,纸张有折痕也有发黄的污渍,时隔多年依旧能看出当年精心挑选的信笺和笔墨的配衬,清丽的字迹已经脆淡,但一字一句依然清晰。

他低着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男人的声线清柔温润,开始读上面的字句:

【Hi,贺同学,

这已经是我第九次重新提笔,因为不知道到底要说些什么,一封信的开头总是很难写,但我最终决定就这样吧,我不能这样无休止下去,毕竟当你打开这封信的时候,肯定已经知道这封信的主题,以及千篇一律的内容。

那天天气很好,我趴在走廊栏杆发呆,看见你在操场打篮球,心里本来不想看,最终还是转过了眼睛。

类似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好多次。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走在你身后会故意放慢脚步,听见你的声音会不由自主地回头,路过成绩榜会寻找你的名字,假装看风景也在看你,甚至发展到此刻一遍遍修改这封信。

虽然我不承认所谓的云泥之别,但我和你是截然相反的人,我有些糟糕也有些脾气,学习很烂又随波逐流,你看起来实在太好而我并不相信完美这个词,起初我对你的确有些嗤之以鼻,因为你无可挑剔的优秀和态度,因为你众星拱月般的光芒,因为你毫不在意被许多人羡慕和喜欢,因为你对我轻轻落下又转瞬即忘的眼神。

你对待人总会这种态度,目光似乎很认真专注,其实只是擅长伪装的客气礼貌,就像云朵在湖面的梦幻倒影,错觉那是真的云在青天水在瓶,让很多女生前赴后继地为你倾心。

我没有想到,某一天我望向天空也会湿淋淋地踩进水里。

认识你的时间越长,我可能是喜欢你好看的脸,喜欢你做每件事情说每句话的认真模样,喜欢你虚假地望向我的眼神,喜欢你对谁都毫不在意的态度。

而我意识到嗤之以鼻也许是另一种在意,我在意你从来不会在意我,喜欢一个人难免希望自己会被看见,我很想你能认真看看我、凝视我,甚至记住我。

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怪异想法,也难以处理这种疑难杂症,而人一旦走火入魔就会怪象横生,街角摆摊的算命先生说我红鸾星动,企图高价卖我一条戴在手腕的红线,我突然想通了一些事情,也许冥冥中是种注定,那也是一个苗头,如果你能认识红线,那你也应该真正认识到我。

也许我们可以坐在阅览室一起聊聊天,也许我们在学校遇见可以打声招呼,也许我们擦肩而过时可以顿住一秒脚步。

我为这封信犹豫了很久,但最终还是决定写出来,至于为什么不愿当面和你讲的原因,文字比语言更慎重,说出的话可以忘记,但写在纸上的思想可以长存,因此记忆也在长存,我认为我此刻的主动坦白是一件很值得的事情,对我这样随便散漫的人而言,这种事一辈子只会发生一次,无论我以后的人生如何进行,我大概不会再遇到像你一样的人,也不会再有这样坐立难安的感情,那我还是愿意把所有的喜欢都给你。

如果你已经愿意读到这里,我想在这里告诉你我的另一个名字——Like。

Like,喜欢。LiKe,黎可。

我的名字就是喜欢的意思,我很喜欢你。

写信的目的,并不需要你即时回复,如果你有觉得被这封信打搅,那我只能说抱歉,你可以悄悄把这封信还给我,请不要随便丢掉它,我觉得这对我而言是很重要的事情,如果你有话想对我说,如果你觉得现在的时机不合适,可以随时拿着这封信来找我,不管什么时候,我总会听你说话,对你微笑,说出我喜欢你,也希望你能喊一声我的名字。】

如果这也是命运的礼物——他和这封情书失之交臂十几年,最后出人意料又如获至宝地拿回了它。

他曾经在病床上把它听过一遍又一遍,眼睛能看见后看了一次又一次。

Like,喜欢,黎可。

她就是喜欢,她是喜欢的本体,她每次介绍自己就是介绍喜欢的含义,他每念起她的名字就是对她的表白。

她静静地听着他轻声读出这封情书,甚至连她自己都忘记了自己曾经绞尽脑汁写下的内容,她真的以为这封情书已经彻底地消失,谁知又清清楚楚地出现在面前,她忍不住要笑,可是睫毛一眨,眼泪却沿着面颊潸潸滚下来。

他是她第一个喜欢的男生,第一次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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