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自己的选择依旧满意。”
岑景却这么说道,“只是想替小姑娘问问。”
“越清舒?”
詹诗已经记得了她的名字,“她要来英国上学?”
算一算,好像这姑娘确实也到要上大学的年纪了。
“目前没有,她现在想去的是美国的斯坦福。”
岑景又顿了顿,“不过,她似乎对英国很有兴趣。”
“想去美国,但对英国很有兴趣?你在说什么鬼话啊。”
“合理猜测。”
“行吧,那就说说你是怎么猜的,我来听听你的荒谬理由哈。”
詹诗笑。
岑景的理由的确荒谬,但詹诗印象深刻。
那天,岑景说。
“因为她对英腔的英文发音很有兴趣,经常让我教她。”
詹诗沉默了好久,脑子里闪过一万个可能性和猜测,觉着这姑娘怕不是喜欢英腔,而是喜欢他,但她最后什么都没往外漏。
她只是又问岑景:“你怎么会这样觉得呢?我不太懂你的思路。”
只是因为经常让他教,就要去英国?这到底是怎么推算的。
“我只是猜测。”
“万一她去美国,是身不由己的选择呢。”
说不定,她真的更喜欢英国。
詹诗无语,在电话那边痛骂他——
“大哥,你是不是想得有点太多了??”
岑景在电话那头轻嗤,似乎也有些意外,这的确不符合他的逻辑规则,也不符合他的行事风格。
但就像那个雨天,他给她递了伞。
这一天,岑景又莫名在规则之外,多管了一次她的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