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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笑着看他:“太过分了吧。”
她又
想着。
她妈骂她的真没错。
“你留着吧,我不想要。我走了。”
应
怪不得叶韵会那样觉得。
季雨从小卖部离开,掏了下口袋里的钱,这一瞬间才忽然扫见自己光秃秃的手腕,手表早就在做手术时被医生脱掉了,只留下一个很深的纹身。
重新去了纹身店,问了老板,她手里的钱不太够,洗纹身比纹纹身还要疼,红色至少洗六次。
应季雨觉得自己也蛮
酷的。
她的高中毕业,做的第一件事,是把自己手腕处纹了半年的纹身洗掉了。
反正就疼那七次。
高中再见。oxie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