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帐中烧着炭火,热得很,李崇没穿外套,黑马甲,衬衫则是酒红色的,有些紧,绷出了厚实的肩膀和胸脯线条。
李崇惯常一身戎装,今晚少见地穿了西装。
但隋和光没来得及细看。
两人几月不见,视线一撞上,李崇先出的手,扔了枪,隋和光很默契地同时上前。
拳脚相接。
隋和光身上的伤是好了,最近还长高了一些,但也才养不久,真论实战,他比不得李崇。帐内有电灯,被来去间的劲风扰得晃动,地上拖曳的影子分开、重叠,最后,化作黑漆漆一团。
隋和光被反压在地。
帽檐黑亮,被李崇随手抛开,飞出一个漂亮的圆,正好落在衣帽架上。
毯子柔软,是皮毛的,远處一看,像鬃毛旺盛的野兽压住人类,在撕咬,李崇将手探入隋和光的里衣,幹燥的肌肤彼此触碰着,他俯身,去咬隋和光后颈隆起的筋。
咬到出血。隋和光一声没出。
通常李崇发疯时,他越出声,会被弄得越狠。
直到李崇被锐物頂住,是一把军刀——进军帐前隋和光卸了枪,但没人来搜身,他也就顺其自然,把刀带进来了。
隋和光很诚恳问:“能谈了吗?”
两人身上都见了血,都若无其事。李崇仿佛瞬间变回了人,接过隋和光的军刀,再去扶人落座,最后整理衬衫,又是衣冠楚楚一条好绅士。
李崇不是没有耐心的人,但耐心不意味着拖延。
他直说:“同我去北平。”
隋和光笑起来,也无惊奇。狗日的李二,急着回北平,还要顺手抢一件战利品……他明知隋和光是为隋木莘来,故意不提,以此要挟,就很狡猾了。
隋和光说:“是,司令要回北平了。”
李崇和颜悦色,无故找茬:“再喊一声,司令幹死你。”
“你不是司令?”隋和光故作惊奇。“那让司令来,我求的是他。”
司令面上喜怒不显,他身上混合了军痞子和留学生的一众毛病,不只霸道,还要逼人情願。
动嘴皮子他向来不是隋和光的对手,幹脆把话捅穿了:“跟我去北平,保你三弟一条命。”
军刀空中一晃,当啷,横在桌上。李崇边玩刀,边说:“中央下令,遇南方奸细可相机決斷,我到现在没有把隋木莘上报,你觉得是为什么?”
“證据不足。”
李崇溫声道:“再猜。”
“司令心软。”
李司令心软,diao却硬了,他面无异色,很是人模人样,眼神中划过扭曲,有这样一刻,他真是恨不得……把这人捅穿、幹烂了,再搅开看看,是不是真没有心肝。
话已经说到这份上,隋和光还是同他装傻。
下一刻,就见隋和光淡笑:“李二爺,北平我不敢去,怕被你的人撕了。”
这声“二爺”让李崇平複了些。
李崇说:“我父兄都死了,没有情人,没有妻子,军中都知道我喜欢男人,这辈子要斷子绝孙,更不会有权贵家的女人来嫁,其他阿猫阿狗,你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