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秧进了一家裁缝店,出来后换了一身便利的短衫,又去了一家胭脂水粉店,把自己额心的那点朱砂痣变成一点黑,肤色也弄黑了一些。
出来后,就是个清秀的短工形象。
苗秧吃着馒头准备往内城去。
至于他换了几个身份躲避掉郗困昇的人,那就不说了。
换装他最拿手,人又机灵。
只是没想到外城的出入口竟然封锁了。
如此已经过去了五天,苗秧钱也要用得差不多了,外城现在巡逻队挨家挨户找人。
苗秧也不敢出去找工作,他和168道:“你说我现在回去,郗困昇会不会弄死我?”
168认真的道:[应该不会,不过肯定会弄宿主宝宝你哒。]
苗秧:“……”
他在思考自己扛不扛得住。
“我还是不回去了。”
苗秧在小小的床铺上翻个身。
他现在住的地方其实就在驿站不远处的一个巷子里。
这院子是一个五口之家租给他的。
房间很小,不过很干净。
床褥被子什么的,都是他大哥大嫂新买的。
苗秧也给得多嘛,加上他还在人家吃。
就是很烦的是,现在搜查越来越密集了,估计这里住不了两日。
“大人怎么回事啊?事业忙就不要管这种情情爱爱的小事了嘛,等尘埃落地,我自然回去找他了啊。”
168小声嘀咕:[大人要真是这样,秧秧你该生气了吧?]
苗秧:“……滚蛋。”
晚上都不敢睡太沉。
现在外城区闹得人心惶惶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丢了什么了不起的人。
这不,他才闭上眼,外面巷子里传来整齐的脚步声。
郗困昇的手段太果决了,他可不管百姓如何想的,找人便一定要找到人。
弄得苗秧都有点神经衰弱了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