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小声说。
“我原本不是贱籍。”
是江铣把她落入了贱籍。
堂中似有讥讽的笑声,极细微,可在这安静的大殿中,再细微的声音
也会有回音。
孟柔不知道这有什么可笑的,下意识去看江铣,可抬头望去,只能望见他惨白的衣角。
卢瀚海等了等,直到确定她没有话再说了,才朝皇帝拱手道:“何氏卖女,有契书为凭。"
一边说,一边侧身奉上文书。
“政启二十年十月,因家贫无以为继,何氏将长女孟柔出卖与岑十六为奴,受金锭二两。卖方何氏,买家岑十六,奴婢孟柔,还有作证的中人牙婆李氏,四人皆在契书上画押,无从抵赖。年初岑十六欠下赌债,无以偿还,将此身契押给债主陈十八,而后不知所踪。陈十八听闻孟柔正在麟游,不久前凭身契上门要人,却被江铣家仆赶出门外,于是求告县衙拿人。”
想来那日上门说要抓逃奴的,就是这个陈十八。
陈十八,岑十六,这都是些什么人?孟柔不敢置信地望向何氏。
何氏却抱着孟壮,仓皇低下头,躲开了她的视线。
五年前何氏曾经告诉过孟柔,不是没有人想要买她回家当奴婢,出的价钱还颇高,可是孟柔不肯,所以何氏才没有逼迫她,所以才一直拖延着,直到牙婆带着二两黄金作聘的婚事找上门,好歹是让她堂堂正正地嫁了人。
也是因为拖延了些日子,孟壮的手指断了,孟父也伤心自责地上吊死了,二两黄金,明媒正娶,却都成了孟柔的一身罪孽。
可后来江铣当着她的面,逼着何氏将她卖给他作奴婢时曾经说过,同样的文书,何氏曾经签过一回。
她当年不是明媒正娶嫁给江铣的,当年的二两黄金,就是她的身价钱。
孟柔就以为自己当年便被江铣买了去,那二两黄金,不过是买她当奴婢照顾江铣,只是她自己蠢,被人骗,傻乎乎地以为自己是江铣的妻子,从身到心,将自己卖了个干干净净。
可若江铣已经买了她,又何必再逼着何氏再卖她一回?
早在孟柔嫁给江铣之前,她就已经是旁人的奴婢了。
第77章第77章通婚书
皇帝看过身契,示意内官将身契拿给众臣传阅,传着传着传到孟柔跟前,根本不必看,那上头落着的确实是她的手印。
五年前的孟柔不识字,就连自己的名字也写不清楚,何氏说是婚书让她签,她也就签了。怪不得江铣口口声声说她不是他的妻子,所谓婚书,不过是一纸卖身契,安宁县的那三年,她自以为是江五妻子的那三年,根本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可是为什么?
那二两金子既是岑十六给的,何氏也将她卖给岑十六了,为什么最后却让她娶嫁给江铣冲喜?一女两卖,何氏让她成了逃奴,也让江铣与逃奴越色成婚,她到底要做什么,又把她这个女儿当成了什么?
孟柔越想越乱,脑子里一团浆糊。这封卖身契于孟柔而言无疑是道晴天霹雳,但对于整个案件来说,她不过是其中一环而已。
“持械及至御在所者,除非迷误,按律当斩。若受人指使,指使者同罪。若涉谋逆,则缘坐五服。孟壮既非麟游县民,亦非走失山民,藏械怀中阑入御在所,分明是故意为之。”
孟壮犯下的所谓“谋逆”大案也只是其中一环,大理司直简略阐述之后,很快又将话头扯回正题。
“江铣父母健在,卑幼在外另立宅院私娶,已然犯律,且私娶赃婢,以妻待之,出入竟不避讳。如此不告而娶,玷污门庭,实犯不孝。江铣迎娶孟柔为妻,以孟壮为妻弟,若说是他指使,虽说不无可能……”
他瞥了眼江铣,清清嗓子又改口:“但暂无确凿证据。”
听见自己的名字,才刚安静下来的孟壮情绪又变得激动起来,涨红着脖子朝着江铣的方向不住怒吼,那模样像是在说,是江铣害了他。
孟壮没了舌头,光秃秃的手掌扒在地面上,模样凄惨又可怜,兼又带着几分可怖,不论是不是江铣指使的,总之能看出,孟壮是恨毒了江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