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还放着一小碟翠绿的黄瓜,几壶温热的果酒。
肉皮呈琥珀色,肥肉半透明,瘦肉透着酱红,看着倒是挺有食欲。
但各家贵子面面相觑,直盯着碗里的猪肉,面露嫌弃,没人敢率先动筷子。
程处默坐在主位上,用筷子拨了拨肉皮,皱着眉对侯杰说:
“侯二你说,二郎他是不是在糊弄大兄?这肉看着就腻得慌,还带着猪皮,能吃吗?”
秦怀玉前倾着身子,细细打量身前五花,只能评价为,狗看了都摇头。
“某来前问过某家厨子了,他说猪肉至少要煮上三遍才能去了腥味。
程大兄你看着,这模样像是只炖了一遍,只怕腥味还在。”
尉迟宝琳倒是垂涎欲滴,只是见其他人都不动筷子,也不好意思先动。
只能端着酒杯不停抿酒,眼神忍不住的往碗里瞟,这香味像个小妖精,太勾人了。
侯杰刚要开口,李斯文端着一个小瓷碗走过来,笑着说:
“大兄莫急,先尝一小块,要是觉得腻,就着黄瓜吃,解腻得很。
另外,这肉是太子亲自养的猪,饲料则是某家农庄供应,保证干净。
要是不好吃,诸位接下来一个月的酒钱,都算某的。”
程处默见他说得诚恳,又闻着那股勾人的酱香,终于松了口。
无关一个月的酒钱,纯粹是不想白费了兄弟的一番心意。
夹起一小块瘦肉,犹豫好半晌才放进嘴里。
舌尖才刚碰到肉,就觉得肉质嫩得不可思议,酱香混合着肉香在嘴里散开,没有一点腥气,更不油腻。
程处默的眼睛瞬间直冒精光,猛地一拍桌子,又夹了一大块带皮的肉塞进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
“卧槽!这味道。。。真香诶,简直绝了!
二郎快交出秘方,不然别怪大兄天天去堵你家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