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真的……不合适。”
宋星脸上笑容渐渐落了下来。
她“哦”了一声。
那天宋星回家时心里其实没有特别的感触。
反正姜明崇不喜欢她是早就知道,甚至人人都知道的事情,这样的拒绝对她而言,甚至都没有可以感到太多难过的。
她像往常一样洗漱,窝在新换的鹅绒被里舒舒服服睡了特别长特别沉的一觉,然后第二天醒来,是她的二十四岁生日。
手机里塞满了各种各样的祝福短信。
家人朋友连带着各大银行,宋星站在洗手台前一边刷牙一边回大家的祝福短信,然后抬头看到镜子里今天正式二十四岁的自己,那一刻她忽然发现,她好像,不喜欢姜明崇了。
喜欢是一种特别难以捉摸的情愫,大概就是那个人在哪儿,目光就会忍不住追随到哪,而不喜欢的感觉大概就是那个人在哪儿,那就在哪儿吧。
宋星意识到从她小时候认识姜明崇开始,到今天,竟然已经过了快二十年。
她用了那么多年的时光去追随着一个人在哪里,却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像现在这样,认真看一看自己。
她明明不喜欢留这么长的头发,很难打理,不喜欢穿那么素那么长的裙子,夏天很热,更不喜欢坐在格子间里,每天对着电脑消磨人生,无休止的忙碌。
因为姜明崇,她越来越变得不像自己了。
那个从小就令家长头疼,远近闻名的顽皮,走在路上会双手抓着外套下摆顶到头顶上的自己。
宋星就在那一刻决定辞职。
她开始化妆染发抽烟,喝酒蹦迪夜不归宿,最快时男朋友换的比换衣服都勤,把从小到大不敢干不能干的事情全玩遍了,她本身明明就是这么一个人,就好像小时候表面上穿着姜明崇喜欢的白裙子,背地里也还是会偷偷逃课翻墙。
然后就这么玩了好大半年后宋星又才觉得无聊,跟几个朋友组起了乐队。
“杀死玫瑰”这个名字就是在宋星改掉手臂上因为姜明崇纹的那朵玫瑰时取的。
今晚是杀死玫瑰在livehouse的第二次演出。
夜风依旧温柔吹拂,说话间,不远处身穿荧光马甲骑着电动小滑板车的代驾终于姗姗来迟。
宋星掐灭手中烟头,站直身对九九说:“走吧。”
九九:“噢,好。”
……
同样是夜,宁定西院,姜家。
今晚姜家四合院今晚似乎很是热闹,从姜家已经九十岁的老爷子开始,三代人齐聚一堂。
姜明崇回b市之后家里第一次正式聚会,姜老爷子虽然嘴上说着年轻人就该去艰苦的地方多呆几年,但如今孙子回到b市能够经常见到,眼里仍挡不住的高兴。
高兴起来就连一直以来看不太顺眼的孙女婿路谦都顺眼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