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言之,鬼屋71号比现在的笔仙之笔更强。
所以目前可以得出强度链。鬼屋71号强于笔仙之笔,笔仙之笔强于蒲晗一一而蒲晗,肯定又强于
徐徒然自己。
又已知,鬼屋71号有连同类一起吃的习惯。
此外,蒲晗在徐徒然准备移动昏迷的便宜养兄时,还曾说过这么一段话
对鬼屋71号这种可曾物而言响,食物生冷不忌,中吃就行。真要比起来,我是炸鸡,你俩是青
菜,你哥呢,撑死是一窝头。正常人,谁会放着炸鸡不吃,去吃窝头啊。”
他当时这么说,只是为了让徐徒然打消搬动养兄的念头,只可可惜没啥用,徐徒然和杨不奔还是特
意将养兄搬去了二楼。
然而现在再回想,这番话却是给了徐徒然更大的底气。
我是青菜,蒲晗是炸鸡。那你,肯定是比炸鸡更好吃的东西。"徐徒然道,“那么不妨猜猜,如果
我真的将鬼屋71号的本体视线过来,它会先吃你,还是先对付我?”
笔仙之笔。"
(你特么有病吧!它忍了又忍,终究还是没忍住。它这会儿连用圣痕装逼的闲心都没了,直接
转头哒哒哒地往墙上写字,(我被吃了你也活不了!你图什么啊!
徐徒然微微挑眉,挺直身体,语气那叫一个铿锵:“就图个爽!行不行?”
笔仙之笔:!#¥%
它的理智告诉它,徐徒然这是在虚张声势虽然那玩意儿本来也没多少,现在更是剩得就一点
碎末末
但它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了徐徒然一行人刚刚离开二楼房间的时候。当时的它已经已经醒了,对
外界的情况也有一定的感知。
它亲耳听到徐徒然说,“让你的敌人不爽,就是让你自己爽。’
*四舍五入,你赚了,它亏了。
再联系一下它潜伏在徐徒然身边以来所经历的种种
淦。
总感觉那种同归于尽的破事她就是干得出来啊怎么办
似是察觉到它的纠结,徐徒然再次开口,语气却带上了几分轻快:“再或者,你要是实在不愿意和
现在的71号打交道的话,和过去的它打交道,也行啊。”
她的嘴角沉下来,看看笔仙之笔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