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素琴当时嘴上鼓励林南江主业副业两开花,心里想的却是使劲肝吧,现在还是一身使不完的牛劲,等过段时间肝不动了,他自己就老实了。
或者坚持到明年,她也出来工作,林南江看到两口子一起赚钱的速度,压力小了,也就不这么着急了。
说到底,她一开始并不认为这个夜宵摊能坚持多久。
不过现在嘛,柳素琴突然觉得他们说不定真能搞出些名堂,林南江的脑子也比她想象的灵活多了,连这种方式都想得出来。
摆摊毕竟不像正儿八经开店,成本小到可以忽略不计,当初他们拿着区区五千存款,就敢在深市租房创业,林全生存在她这里的积蓄远超这个数,只要他想,随时可以出去单飞。只是林全生做人比较讲义气,在关外那会儿算是他们最艰难的时期,离不开这个能干又可以信赖的帮手,他也从来没想过撒手不管。
此一时彼一时,他们搬到城里,顿时房子车子铺子哪哪不缺,还有个照顾孩子洗衣做饭一把抓的阿姨,这日子谁看了不说一句滋润?反而是林全生自己,房子车子媳妇依然一个都还没着落呢。
林全生为他们的成就高兴是一回事,不代表他不会为自己着急,不过是出于情分和道义,让他一时半刻还没想过单干的可能性。
可一旦进了城给他们打工,最后还是要出去摆摊,那人家为什么不自己单干?
这也是柳素琴之间不好看他们副业的原因。
林南江提出彼此合伙,简直是神来一笔。
朝夕相处半年多,柳素琴多少能看出来,林全生本质上不爱折腾,也不怎么争强好胜,不是林南江这种一旦有了机会,就开始不服输、力争上游的性子。
这个“不争”
,不是说林全生没有吃苦上进的心气,论吃苦耐劳,他跟林南江不分上下,毕竟是从缺衣少食走过来的,这方面谁都不差。但林全生少了点锐气,比起独当一面事事操心,他更愿意做被安排的那个,自己只管冲锋陷阵。
林南江想出来的合伙模式,不要太适合这种体质。
试想一下,自己什么本钱都不用出,就当上了二老板,按照他们以前在关外卖夜宵的经验,四成利润每晚也能分到两三百,加上本职工资,分分钟月入上万,上面还有个大老板顶着,进货记账跟各路人士打交道完全不用自己操心,他照旧只要埋头干活,跟白给有什么区别?
林全生此刻怕不是死心塌地想跟好哥们干一辈子了。
当然站在他的角度或许赚了,但林南江永远不亏,包
括柳素琴也觉得像是白捡的,夜宵摊不用林南江掌勺,以他现在的年纪和身体底子,确实跟休息差不多了,这样还额外增加四五百的收入,要啥自行车呢?
柳素琴举双手双脚支持,顺便提了一点建议,“全生哥一个人负责夜宵摊掌勺,也是个体力活,主要是他白天在店里端盘子刷碗并不轻松,就怕这下轮到他身体吃不消了,要不店里再请个洗碗工?这样全生哥只要端端盘子擦擦桌子,工作量没那么大。”
“还可以这样?”林南江也不想压榨好兄弟,可他思维没打开,不知道还有这种操作。(budux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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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南江听到这里,突然福至心灵,“既然招大爷大妈,工资也不用开太高,三五百的应该就够了?”
柳素琴表示认同。
林南江已经跟她商量过,等副业搞起来,他和林全生白天也要开始养精蓄锐,上午九点到十一点没什么客人,可以轮流回去休息,只留一个人守店就行,下午两点以后则直接打烊,两人都回去睡个午觉,五点左右开门。
他们都这么自由了,洗碗工更没必要一直守在店里,完成自己的工作就可以下班,回家做做家务、帮儿女接送小孩上学放学什么的,相当于打零工的自由度,却领着正式工的工资,哪怕这工资低一些,也肯定是不缺人应聘的。
林南江很高兴的表示,等下回店里就去门口贴招工启事,接着又要媳妇帮他写这个告示。
两口子都是初中毕业,文化水平却天差地别,林南江早把那些知识还给老师了,柳素琴则是两辈子一直保持看小说的习惯,也算是阅读了,她本身性格和思想也更为细腻,对文字的敏感度还在,家里需要写什么东西,比如说之前的招租告示、开店前宣传都是她搞定的。
这次也不意外,柳素琴刷刷写好招聘启事,让林南江直接带回店里贴上,他很快顺利招到新员工,同时心心念念的副业也如火如荼的搞了起来。
第三十四章两眼一睁就是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