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有意思的。
过了会,他终于慢悠悠道:“可我不需要一个蠢狗来当我的秘书。”
……
季雨眠回了家,他知道阮羡一定还是在生气,所以才不许他回去复职。
但书里常常说,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
一定是他做得菜不够精致,所以阮羡才会不喜欢他。
毕竟阮羡以前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他这些家常菜,阮羡能喜欢才怪。
他不喜欢这样的感觉,画笔却无意识在纸上画着阮羡无力承受时微蹙的眉眼,还有阮羡弯腰时漂亮的身体。
他叹了口气,看了眼窗台上在台灯下流光四溢的琉璃花瓶,洋桔梗早已彻底枯萎,只剩下一根枯黄的花梗,无力的搭在瓶口。
可他依然还是每天换水,好像这样,就可以留住枯萎的洋桔梗似的。
……
第二天一大早,季雨眠就起床了,随便给自己弄了点早饭,就下去小区里晨跑。
他打算等会去超市买点菜,新学点菜色,再送去珀尔传媒,阮羡说不定会回心转意。
现在是初春,空气中微微还有些凉意。
他穿着普通黑色t恤,灰色长裤,跑了几圈后,身上微微有些汗意,衣服贴在他小腹上,露出结实精壮的腹肌。
季雨眠喝了口水,兜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他拿出手机,发现是阮明遇的来电,那张因运动而愈发湿润漆黑的瞳孔,此时突然有几分急切。
他连忙接听,“阮明遇,是小佳所在的医院找到了吗?”
前几天,他去了阮明遇所说的医院,却并没有见到小佳。
他很想找小佳问清楚。
小佳为什么要说自己就是阮羡?佳宛疗养院又是怎么回事?阮羡是不是曾经去过那里?他又为什么去那里?是生了什么病?
生那种病,会让阮羡失忆,从而忘记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