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奏’本就扎根在血液里,如与生俱来的本能,更何况它并不复杂。
有了第一个人跟从,很快就会有第二人、第三人……
“他妈的,还挺有意思。”
听着‘雷声’渐响,豺狗忍不住放下酒杯,瘪嘴嘟囔,转身冲着唐奇喊道,
“但如果觉得只敲桌子就算卖艺,恐怕还是卖钩子更适合你!”
“闭嘴,豺狗。”他身旁的黑蛇也被‘雷声’震醒。
“老大?”
豺狗手足无措,但他恐惧黑蛇。
正要解释,却看到黑蛇眉眼锐利,正瞧着吧台上的凯瑟琳——
她好像也被这节奏带了进去,轻轻跟着酒鬼们击打节奏。
于是黑蛇也跟着拍桌、鼓掌。
“不就是拍桌子而已……”
豺狗咬牙冷啐,
“还能有什么花样?等一开口,还不是要跟着扫兴。”
不会有人愿意听那些老掉牙的奉承、吹嘘。
唐奇也心知肚明——
这份简单的鼓声,完美执行了它的任务。
吸引住酒鬼的目光,抬升了酒馆气氛。
却不可能得到认可。
一首能收获掌声的歌谣,只凭前奏可不够。
它需要真正走入听众的内心——
而学院里那些为达官贵胄服务的歌曲,歌词内容无非是歌功颂德、情艳风流。
酒鬼们不会共鸣这些。
能让这些劳苦一年,却被地主剥削的农夫们感同身受的,只会有一个题材——
他们的生活。
于是,当酒馆又一次连绵起,简陋而激昂的‘鼓声’时。
唐奇扬声唱道:
“当他们歌颂过去的时候,是谁在为明天拼搏?
在他们锦衣玉食的今晚,是谁在被金钱胁迫?
这世道太让人难过——
让有钱的闯祸,没钱的背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