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督公》失败,华易也可以给港台圈卖个面子,默认封杀。
以华易在娱乐圈的地位,两头都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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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秋知春小区。
沈善登在自己家里,和华易发行经理,伯纳发行经理,敲定最后的利益划分。
客厅里。
沈善登坐在餐桌的一头,马有德坐在他的右手边,伯纳坐在左手边,华易坐在对面。
马有德道:“《督公》经过我方的运作,已经和《色戒》牢牢捆绑在了一起,恕我直言,不管是华易还是伯纳都搭了我们的便车。”
“所以,我们在宣发投入的300万,要算入制片成本。在制片方票房分成中先行扣除。”
华易代表表示反对:“《督公》制片成本只有150万,宣传费用是制片费用两倍,怎么可能?只能算一百万。”
伯纳代表没有开口,伯纳能参与其中,是因为制片方和华易的冲突,属于捡漏了。
三方里面,伯纳最为弱势。
马有德举了美国电影《女巫布莱尔》的例子:“好的营销可以创造奇迹。”
营销成本认定谈到两百万,僵持了下来。
沈善登一锤定音:“算作150万宣传费用。”
“可以。”伯纳代表表示同意。
适当倾向沈善登是之前双方谈好的。
而且伯纳、华易都承认《督公》这个项目有如此名气,主要是登峰影业联合顺为公关运作。
华易代表还想争取一下,但见到伯纳同意,也只好点头。
然后就是具体的发行比例,这方面华易和伯纳吵的最凶。
“这个项目本来和伯纳没有关系,不可能和你方平分。”
“伯纳在电影局有着深厚关系。”
“跟谁没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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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华易来说,伯纳完全是第三者插足,分点汤就不错了。
伯纳没有这个自觉,要求和华易平分份额。
双方一个点一个点的争。
沈善登再次出来一锤定音:“伯纳分走5个点,华易也是5个点。”
“登峰影业作为制片方代表,固定35个点作为制片方分成,院线谈判交给华易,华易谈到35点以上,不管高多少,都是华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