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因为他笨,而是因为他的比赛经验还不够。
他在NBA打了四年,但在这四年里,他很少遇到像今晚这样的防守强度。
莱昂纳德和阿尔德里奇的协防速度,是他职业生涯中少见的。
兰德尔的视野里只有篮筐和加索尔。
他没有看到阿尔德里奇从左翼收缩进来,没有看到莱昂纳德从右侧追防过来。
双人夹击。
你别说兰德尔,就算杜兰特在这个位置被两个人同时封盖,也不好多什么。
杜兰特可以在莱昂纳德的单防下得分,可以在阿尔德里奇的协防下得分。
但如果莱昂纳德和阿尔德里奇同时起跳封盖,一左一右,一高一快,杜兰特的选择也会非常有限。
他可以尝试在空中传球,但传球路线已经被封锁了。
他可以尝试拉杆上篮,但两个人的手臂覆盖的面积太大了。
他可以尝试造犯规,但裁判在这种混乱的局面下不一定吹。
传球。
那才是更理智的选择。
在NBA的赛场上,没有哪一球是非进不可的。
灌篮的机会多的是,得分的机会多的是。你不一定要在这个回合、在这个位置、用这种方式得分。
你可以传出去,重新组织进攻,等下一个机会。
你可以给到底角的射手,可以给到弧顶的组织者,可以给到弱侧空切的队友。
只要你愿意传球,总有一个人是空位的。
在场上学会随机应变,这才是一位厉害球员应该学会的事情。
兰德尔没有。
他没有看到阿尔德里奇,没有看到莱昂纳德,没有看到任何传球路线。
他无视一切地飞起。
就要暴力隔扣大加索尔。
那一瞬间,兰德尔的脑海里只有“扣篮”两个字。
不是“得分”,不是“赢球”,不是“做出正确的选择”,就是“扣篮”。
他要在这场比赛、这个球馆、这个时刻,在加索尔头上完成一记让所有人记住的扣篮。
他要证明自己不是一个只会吃饼的角色球员。
他要证明自己也是一个能打硬仗的球星。
他要证明自己配得上湖人的首发大前锋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