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文学陕军的文笔都很扎实的,有种别人所不具备的质感,你一读,就知道这是一本大书。
陆遥的文字虽然有质感,但内容却有趣。
故事一开始就是孙少平在学校读书吃食堂,食堂里有什么菜,什么家境的学生吃什么样的饭菜,一一娓娓道来,有种活泼的生活趣味,看得迟春早忍不住露出笑容。
细节之中有神在,文坛上能把普通生活写得这么有趣的作家不多了,可见陆遥是有生活的,并不是瞎想瞎编。
《平凡的人生》第一部很长,几乎占了《花城》六月号一半的篇幅,有将近三十万字,大部头了。
故事慢慢推进,新的人物不停出场。有少平的兄长孙少安,有他的父亲孙玉厚,有田福军,有润叶……
这部小说的时间跨度很大,开篇是改革开放初期,孙少安召集乡亲们偷偷开会,按下血手印,偷偷包产到户这这个情节应该是借用了当年安徽的重大历史事件。
不过,这个故事情节在文坛上还是第一次出现,看起来分外的新鲜。还有后面孙少安办砖窑,当个体户,成为致富小能手,也是第一次被人写成小说,看起来相当地带劲。
偷偷开会包产到户,办砖窑这两个故事对后世的小说影响很大,先不说后世的网络年代文,大家都这样开篇。就连纯文学小说,也大多落此窠臼。比如二十一世纪有名的《大江大河》第一部,用的就是《平凡的世界》的这个套路。
可以说,陆遥的《平凡的世界》养活了后世无数网络小说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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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少安在办砖窑的时候,迟春早甚至有点期待他发财之后锦衣玉食的生活了,代入感超强。
《平凡的世界》中的故事线有很多条,孙少安勤劳致富是一条线,孙少平在外闯荡打零工,进煤厂上班,刻苦学习努力奋斗是一条线。田福军作为改革家是一条线,王满银是一条线,或长或短,或轻或重。像一张大网,互相交织。这种写作手法最早出现在《战争与和平》里,乃是托尔斯泰的独创,天生适合宏大叙事。
迟春早最喜欢的是孙少安的故事线,虽然表面上看来,孙少平是小说的第一主角。
虽然说孙少平的经历颇多坎坷,但却不让人担心。因为你在阅读的时候就知道这小子将来会成名成家,会大杀四方的。
《平凡的世界》整本书的基调虽然严肃沉重,但读起来却非常畅快,爽度一流。
按照孙朝阳的说法,这本书是后世YY小说的鼻祖,在八十年代出现,就娱乐性和爽度而言在当年的小说是独一份儿的。不,也不算。张贤亮的系列小说中爽度也不错,主角都挺装逼的,而且读者在读的时候就知道主角将来会获得极大成功,所以目前遇到的艰难困苦都不算什么。只不过,张贤亮没有在阅读性和爽度上做更多的探索,浅尝辄止。
迟春早这次的阅读过程是很快乐的,虽然作家的整部小说试图给给人一种严肃的感觉,作家好像在说:“看好了,我正在写一部横跨十年,全面反映陕北地区改革开放的历程,我写了上百个人物,写了几十种职业,写了社会的方方面面,这是一部大作。”
但老迟还是想笑,因为这本书的骨子里很快乐。比如王满银抗蒙拐骗,比如孙少安相亲,比如包产到户分村集体生产物资时的乱七八糟……
时间一点点流逝,夕阳漫天的时候,孙朝阳出现在迟春早办公室。
因为屋里没有其他人,孙朝阳索性解开衬衣扣子,站在吊扇下面吹得襟飘带舞:“热死了,穿过大半个北京城来你这里,被公共汽车一挤,我就好像从泡菜坛子里捞出来的那样。”
“说起泡菜坛子,陆遥的《平凡的世界》中倒是写了不少陕北农村的生活场景,细节很满,很生动。”迟春早合上杂志,说:“陕北那边干旱,冬季长。老百姓没有绿色蔬菜吃,只能吃泡菜,很多老乡家泡菜坛子里的酸水都传好几代人了。夹泡菜的时候,要用干净筷子。不然细菌跑进去了,上面就会长一层白花。更有甚者,还会长蛆。但这蛆并不脏,捞出来扔掉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