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秒钟之后,蒙杜古斯已经走到了叶冲的面前。
他那条如正常人大腿粗的手臂,青筋暴突,手臂上长满了白色的汗毛。
这是毛国男人普遍的特征,因为他们生活在高寒地区,所以他们的体毛旺盛,而且,毛国人又能吃肉喝酒,所以他们的皮肤,会更加的红,身体也更加的健壮。
之前叶冲就发现,格勒斯基有着超脱于他修为的体质。
而这个蒙杜古斯比格勒斯基更厉害。
“你去死吧!”
只听蒙杜古斯大喝一声,猛的一拳,砸向了叶冲。
他的一拳,甚至能掀翻一辆普通的小轿车。
蒙杜古斯自信,这一拳足以打死这个胆敢绑架娜塔莎的混蛋。
蒙杜古斯砸向叶冲的一拳,还没有打到叶冲的时候,他就感觉到拳头似乎被什么东西给箍住了一样!
蒙杜古斯震惊的一看,原来,正是叶冲伸出了一只手,抓住了自己的拳头。
这叶冲看上去干瘦干瘦的,而自己如灰熊一般强壮,可是自己的拳头,竟是被叶冲给死死扣住了!
“这混蛋果然有点本事!”
蒙杜古斯心想。
不过,他不慌不忙,因为他还有后招!
只听蒙杜古斯冷笑一声,他原本那个圆鼓鼓的将军肚,猛然间又鼓了一大截。
然后,这肚皮猛地撞向了叶冲!
如此近距离的攻击,又如此突然,更何况,这种肚皮攻击,叶冲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所以叶冲一时间都没有反应过来。
蒙杜古斯的肚皮,砰的一声撞到了叶冲的身上。
仿佛一辆急速行驶的小汽车撞击了过来。
连叶冲也不由自主的退后了一小步。
蒙杜古斯外号‘酒桶’,他的铁肚皮就是他的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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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杜古斯原本以为,这一肚皮,完全能把叶冲给撞飞出去,不给他撞死,也得撞的他内脏四分五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