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微信里还不断的骚扰。
侮辱性和恐吓性信息都有。
已经完全影响了她正常的学习生活。
他们是六个人,可以构成团伙。
所以,咱们符合这一条。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随意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纠集多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们相遇的时候他们没恐吓我们吗?也辱骂我们了。
我们是动手反抗,顶多是互殴。
这几天萌萌姐在学校受到了骚扰,我们已经和公安机关明确说了。
经过调查,如果能证明这些人对萌萌姐的骚扰是受了他们的指使,他们最终还会增加一条罪责。
未满十八周岁犯罪的人,无论年龄大小,均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应负刑事责任。
他们六个人中有两个满十六周岁,其中一个已经十八岁了。
而我们全部未满十四周岁。
况且我们是正当防卫。
因为是他们先动手的!
我们所在的区域有监控!
他抵赖不了!”
“我还要检举公安人员执法不公,执法不明,他们渎职。我要告他们渎职罪。
他们在执法过程中我要求看他们的证件,他们不同意。
而且是强行将我们铐在这里。
我们没反抗,也没有拒捕。他们却一再推搡。
胡子尧因此摔倒了。
不能公平的对待双方,而且偏袒挑衅的犯罪嫌疑人。
只给我们带上手铐了,而对方却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