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第一天给她做笔录的时候,就知道她是偷跑出来的,没有介绍信。
她都进公安局了,按正常程序肯定要遣送她回老家的。
因为还需要了解情况,这事情就暂缓。
第二天,这个需要遣返的人员就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了。
遣返人员要么自己掏路费,要么家里掏路费,要不然就去干活挣路费。
窦兴盛给公安人员递了根烟儿,打听刘春景的事。
公安人员应该是提前得到了暗示,他非常配合:“这女人也挺可怜!
但是规章制度就这样啊!
没介绍信就是盲流啊!
她又没路费,她家对她那么狠,估计也不能给她掏路费。
待会儿我们把她就得送到沙场去。
去筛沙子挣路费吧。
刘春景还在招待所呢!这女的还啥也不知道呢!
可怜哦!
招待所的大门也没人看着……”公安同志叼着烟自言自语的走了。
行了,剩下的事情窦兴盛知道怎么做了。
但是他也不会给自己和南姐留下麻烦。
窦兴盛写了个字条,找了个小孩,给了他一毛钱。
让他去找招待所找一个叫刘春景的女人。
他要是能带回这个女人的回话,就再给他一毛钱。
小孩显然是住在附近的,对招待所非常熟悉。
他跑进了招待所,没多长时间就回来了。
他说那个姓刘的女人说了,一会儿就出来。
窦兴盛又塞给了小孩一毛钱。
他自己则换了个地方,在远处盯着招待所。
不出十分钟,刘春景挎着自己的小包袱出来了。
瞧她鬼鬼祟祟的,谁看见她都得觉得她做贼了。
估计是招待所的人知道她的住宿费是公安局掏的,所以才没人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