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性格是无与伦比的,他的思维在陷入不理智的时候,所采取的报复只会根据自己的性格喜好来。
举个例子。
比如,一个人觉得被火烧死才是最恐怖的,而另一个人认为被大海吞没才是最恐怖的。
那么,前者在愤怒的时候,想要将受害者千刀万剐,他会将人溺死吗?
同理,折磨人也是一样的。
水浸,刀伤,棍棒
不仅击打的部位不同,就连力度也不同!
对方的脑袋明显是受过重创,必然是有人针对脑袋做过一系列的击打。
击打过后,还会用棍子敲打一番?
敲打完了还会用刀子捅几刀?
好家伙,搁这做菜呢?
一道道流程挨个走?不可能!
要知道,受害者在挨打时已经被捆绑在了椅子上,对方完全不需要棍子什么东西来限制对方的行动!
“浩哥,受害者的性格很差吗?”
“这么多人想置他于死地!?”
王超盯着尸体看了半晌,最终眉头拧成一个疙瘩。
“浩哥,我虽然不懂什么理论,但是我会玩游戏!”
“按理来说,一个人的打人,就相当于释放技能,蓝条就是所谓的愤怒情绪。”
“普通的仇恨来说,估摸着打到一半,愤怒值就被消耗完了。”
“能置人于死地的愤怒。”
一个人对另一人产生怨恨,在打斗过程中,拳拳到肉后,愤怒情绪被宣泄完毕,理智回归,便不会想着要对方命,也不会想着再去打。
只有两者间你一拳我一拳,没有占到‘便宜’,如此,愤怒值才会一直不降落,理智一直不会回到心头!
这种情况很容易将人不经意间至死,因为愤怒会自这种场景逐步增加而不是减少!
但是这案子。
受害者可是全程被捆绑在椅子上的!
激情犯罪,往往都是上头的,上头且一直折磨人,并且愤怒条还不会降到不准备杀人的临界点。
这就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了。
“受害者的性格很恶劣?”
王超又开口试探般说道。
“不对,再怎么恶劣,也不能一次性惹得三个人集体杀他且不会留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