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好啊。”
雅克叹息着,他作为军法官,当然可以轻易的获得一支步兵二型燧发枪,但是他已经用不到它,他的武装是军法刀和一把燧发手枪。
虽然这军法长刀和燧发手枪也非常好用,但是雅克依然时常怀念自己作为猎兵时的生涯,怀念自己抱着燧发枪在荒野里奔跑、向敌人开火的军旅生涯。
此刻,在雅克的观察中,大营内的空地上,有着数以百计的士兵正三五成群地坐在地上,用通条仔细清理着枪管,或用小刷子给燧石机件上着油,为行军做着准备。
按照克里斯王子制定的防卫军行军条例,火枪兵在行军过程中必须要做好开火准备,以应对行军中可能发生的遭遇战。
他们动作麻利而专注,显然对武器爱惜如命,崭新的皮制弹药盒斜挎在每人腰间,里面分格装着一枚枚用油纸包裹好的定装弹丸和火药筒,取用极为便捷。
除此之外,在这些火枪兵身上,还人人披着一件轻便又坚固的镶铁皮甲和一顶碟盔。
皮甲由三层鞣制过的牛皮压制而成,内衬缝制着细密的铁片,覆盖住要害部位。
其重量只有胸甲的一半,却能有效抵挡刀剑劈砍和远距离铅弹的威胁,最重要的是,它不会影响火枪兵的装填速度和行军耐力。
克里斯原本考虑给火枪兵装备胸甲,他有这个财力和物力,但是在实验性的给第一兵团中的一个连队火枪兵装备了胸甲后,却发现效果并不理想。
对于火枪兵来说,胸甲太重,太累赘了。
他们并非是玩家,可以人人驮着近五十多斤重的盔甲,还能健步如飞,拿着燧发枪和大刀片子与米尼西亚人鏖战一天。
火枪兵没有这个负重能力,在新兵入伍后,艾萨克根据自己在波西米亚军队中的经验,他将身强力壮、体格壮硕的新兵分到近战兵种中,披甲操持长矛和剑盾。
而体格瘦弱者,则充当火枪兵。
这样的兵种分配,即便是克里斯看来都觉得没有问题,然后就导致了火枪兵的体能和耐力不如长矛兵、剑盾手。
即便新兵在入伍后,一直在好吃好喝,不过因为训练时间短,新兵教官只能着重将训练重心放在纪律和服从命令、听懂号令,以及简单的火枪兵阵型上。
至于火枪兵的体能和耐力训练,就落下了。
所以,当前的火枪兵,即便是第一兵团的老兵们体能在玩家眼中依然是不及格的,只能穿戴相对轻便的镶铁皮甲和碟盔,无缘胸甲。
在衡量和取舍过后,防卫军的火枪兵就只能成为一种中甲线列步兵单位。
并且镶铁皮甲和碟盔再怎么轻便,加上燧发枪和弹药,以及每个士兵都需要携带的急救和饮用水、应急口粮后,这些重量加起来,对于他们来说依然是沉重的负担。
这导致了巴格尼亚防卫军的火枪兵战场机动力偏弱,打防御战、阵地战问题不大。
如果要发起追击,或者是长途奔袭、刺刀冲锋的话,他们就会比米尼西亚的火枪兵机动性低一个等级。
在火枪兵的队列中,穿插着数量较少但同样显眼的长矛手和剑盾手。
长矛手们拄着近两丈长的坚硬白蜡木长矛,矛尖寒光闪闪,组成一片令人望而生畏的钢铁丛林,他们穿着相对厚重的半身胸甲,这能为其提供优秀的近战防护。
而剑盾手则更显彪悍,他们披着胸甲和札甲结合而成的盔甲,覆盖躯干和四肢,其一手持着宽刃手半剑,一手举着蒙有坚韧牛皮、绘着兵团纹章和序号的圆盾。
在艾萨克的设想中,剑盾手是撕开敌人阵列、保护火枪兵,以一敌十的尖刀,虽然他们数量不多,但那股子剽悍的气息丝毫不弱。
让雅克印象深刻的,是这些士兵的状态。
其中大约半数,脸上都带着风霜的痕迹和或深或浅的伤疤,眼神沉稳锐利,透着一股子百战余生的从容。
他们擦拭装备的动作带着一种近乎虔诚的熟练,互相交谈时声音不高,却充满自信,偶尔爆发出爽朗的笑声,谈论着过去跟随克里斯殿下打叛军,打米尼西亚人的战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