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回想起当事人的长相后,装傻的神色差点没绷住,磕巴了一下才说道:“……什么时候的事?谁说的?”
“怎么?你要否认?”
德莱顿反问道,“如果你不否认,情报的来源就不重要。我记得你大学的专业是法律,李维先生,它除了教导人们偷税漏税的方法之外,应该也告诉了你该如何自保,现在,请问,本州编号776。012的法条是什么?”
“……当一个人合理认为有必要采取此类行为以保护自己或他人免受对方即将实施的非法武力侵害时,其使用或威胁使用非致命武力是正当的。”
德莱顿敲敲桌子,强调其中的一个单词:“即将。”
意思是李维完全可以在对方伤害到他之前动手。
“可是我需要祭品。”
李维飞快地说,“换句话说,我需要杀人,不管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都至少要死一两个,这就不算‘使用非致命武力’了。虽然同一条法条还说,‘若个人合理认为使用或威胁使用致命武力是防止自己或他人即将遭受死亡或重大身体伤害,或阻止即将发生的暴力重罪所必需,则其使用或威胁使用致命武力是正当的。’但烙铁肯定不算。”
德莱顿深思说道:“假如我遇到了危险,你会为了救我而不择手段?包括在极端情况下杀死无辜者?”
李维面色发白,然而很确切地回答:“——是的。”
他很清楚自己如今在心理上无法承受失去德莱顿的后果。
德莱顿闻言点点头,平静地说:“我很感激,但我恐怕你高估——或者说低估了自己。这世上有很多人能够为了自身利益大肆杀戮,但我并不认为你是其中之一。”
李维要开口反驳,德莱顿比了个暂停的手势:“听我说完,假设你确实会为了各种理由剥夺无辜者的性命,那你就不应该伤害你自己,一个人不可能既伤害他人,又伤害自己,否则他就是个傻瓜。而你是个受过教育的聪明人,李维先生,你会选择哪一边?”
“……”
“好了,我们更进一步说,如果你已经下定决心杀人,那么就必然会伤害他人,因而没必要再给敌人伤害你的机会;而你若是不打算杀人,说明什么?说明你有权使用‘非致命武力’,阻止‘对方即将实施的非法武力侵害’。这就是‘人身防卫’法条生效或不生效的两种情况。”
德莱顿在讨论这个话题期间吃完了早餐。
他用纸巾轻点嘴角,问道:“你还有什么别的问题吗?”
李维有种回到了大学课堂的感觉,老老实实说:“没有了。”
“很好,我有。”
德莱顿放下纸巾,戴上眼镜,“我认为我们应该采取某些方式来避免其再次发生。”
“避免什么……?”
“难道随便哪个犄角旮旯冒出来的疯子都能在你身上留下点痕迹?”
德莱顿语调上扬地说,“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要是还有下次,你觉得我们是不是应该提前决定个惩罚措施,李维先生?”
李维紧紧闭着嘴,一言不发。
德莱顿:“亲爱的?”
“……随你。”
李维揉着头发妥协了,“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长官——我们该去退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