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维护机器要外发,
一是程愈只是个人,他是没办法以公家身份,承接这种公对公的合同;
二是如果真的要维修外发,那就证明了何靖东的严重职务失误,因为何清东是技术部主管。
程愈和章厂长都极力想要说服对方。
最终,还是姚新刚给程章二人提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
他劝程章二人各退一步,
把程愈提出的维修费用,以“临时工工资”的名义给程愈。
也就是说,程愈跟化工厂签署一份“临时用工合同”,合同上注明正常的临时工工资多少,程愈想要多少维修机器的报酬,那就除以工资,合同就签几个月。
——就比如说,正常的临时工工资是三十元一个月。如果程愈想要一百元的维修费用,那么临时用工合同就签三个月。三个月的工资是九十元,另外十元,厂子再以其他的名目补贴。
当然了,程愈可以不到岗。
程愈想了想,同意了。
然后告诉章厂长——他可是看在姚叔叔的面子上,才答应这个折中的方案的。
章厂长大喜!
那么接下来,双方就要谈维修费用多少了。
章厂长先问程愈,想要多维修费用。
程愈反问,“……何靖东维护这机器的频率是多久?”
对章厂长来说,他已经快被那台苏制机器给折磨死了。
所以早就已经把这机器的情况摸得清清楚楚。
现在,他甚至不需要看报告,直接脱口而出,“最长一次连续三个月都不需要维修。最短一次是修好后七天就坏了,需要再次停工维修……”
程愈说道:“那我们签一年合同吧!”
这意思——
就是要三百六十元的维修费了。
章厂长心里也挺难受的。
他问程愈,“你能做到哪个程度?”
程愈答道:“我能做到的最好的程度,就是保证一年内无忧。当然了,如果后续还会出问题,我负责这一年内的保修,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章厂长沉思片刻,点头,“行。”
程愈又对章厂长提了一个要求:
——出于自己的人身安全的考量,他要求章厂长亲自陪同他上高架。
毕竟上一次,他可是差点儿被何靖东和傅琰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