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的太近了,有些看不清屏幕内容的徐大春,往后扬了一下脖子,这才眯着眼睛看了起来。
一份租赁合同,上面清楚的写着,甲方徐大春,愿意以每个月五千元的价格,将位于xxx的房子,租给乙方叶晓,期限一年,合同签订的时间是二零四六年x月x日。
合同的规格相当规范,上面详细的写着,租赁期间叶晓享受房屋的所有权,除了不能买卖和破坏房屋主体之外,其它的,哪怕把里面全拆了重新装修,屋主徐大春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
看着自己的电子签名,徐大春不禁有些傻眼,恍惚间,思绪回到了几天前。
那天,因公牺牲的同事托付给自己的女儿家里的门锁坏了,打电话找他帮忙,他因为喜欢该女生,换好新锁后,出于“方便照顾”的心理,多配了一把钥匙,见女生没有反对,还以为女生默许了他的行为,当天晚上一激动,就喝了一些酒。
徐大春拼命的回想,只记得自己当时想着,既然都有女生家里的钥匙了,而女生也没有反对,就说明女生对自己也有意思,就说明他想搬过去住,随时都可以,既然如此的话,家里的房子就空了下来,与其空着,不如租出去,然后用每个月的租金买些礼物送给女生,总有一天,女生会被自己的真诚打动,然后,他就可以……
再然后,他就记不太清了,他记得自己迷迷糊糊之间,找到了电脑高手小江老师,让其帮忙起草了一份电子租赁合同。
还想着自家好歹也是个二层小楼,面积还不小,租金如果太低自己很是吃亏,便将租金定的高了一点。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第二天一早,喝断片的他完全忘了这回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