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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过往(第1页)

第102章过往

宋城南的刀伤不重,在医院挂了一个星期水便可以回家休养。这些日子他一直由护工照顾,沈萍请了假早来晚归,承包了每日的餐食。秦见自那日之后再未来过医院,连个电话短信都没有,属于失联状态。

手上的这瓶水吊完,宋城南便可出院。他已经能下床活动,推着点滴杆走到窗前,入眼的是一片茂密的林木,在盛夏时节显示着旺盛的生命力。北方的树木不似南方品相动人,个个粗枝大叶、肥头大耳,贪恋着一年中为数不多的暖阳。不起眼的灰黑色麻雀落在枝杈上叽叽喳喳,不知受了什么惊扰,三五成群的飞起,又择一良木栖息。顺着浓密枝叶的缝隙,能看到花园中星星点点的花,不那么鲜艳,却在一片浓翠中点缀了单调。

多久没有注意过这些了?宋城南偏头想想,大概有四年之久。以前秦见在身边时,虽说不会弄什么花样,但偶尔也趁着两人休息骑着小电驴顺着无人的荒路飞驰,路边有杂树有野花,也有惊起的成片鸟儿或蝴蝶。下雪的时候,那崽子还会带他去江边赏景,“赏景”是文雅的说法,其实就是看人采冰,看巨大的冰块被工人从江里切割吊起,在阳光下闪着凌厉的锋芒。

“为什么爱看这个?”宋城南记得当时自己问道。

“原来躲秦铁峰的时候没地方去,冬天最难熬,冻得受不住。采冰的工人会在江边搭几个临时板房,他们出去采冰,我就躲进去,还能偷吃他们的剩饭。”

16岁的少年顶着寒风看着机器轰鸣的江面:“后来看的多了,就看出好来了,巨大的冰块像水晶一样,看着它我觉得心里的恨和郁气都少了一些。”

“但是我不喜欢冰灯,被人们凿出不同的样子,中间加上彩灯,看起俗气又市侩,哈巴狗似的讨好人。”

少年搓搓冻僵了脸,仰头问他:“冷不冷,我爱看这些,就想。。。带你也来看看。”

“你带我看的,我都喜欢。”宋城南将16岁的少年拉进怀里,将胸膛萦聚的一点暖意分给他,他感到秦见身子明显一僵,然后猫儿一般的紧紧贴了上来。

当时的宋城南神经大条,还嫌弃他打在颈项上的呼吸又热又痒,如今想来,那个16岁的崽子从那时开始就。。。不安分了。

“草。”宋城南低低骂了一声,眼角眉梢染上了浅淡的笑意。

门被推开了,宋城南回头,是沈萍。

女人进门四下环视一圈,发现没人,心似乎才落地。这些日子她一直如此,像受惊的兔子一样一直有所防备。

“姐。”宋城南出声叫她,“你这些日子辛苦了,一会儿同事会来接我出院,你先回去吧,总耽误工作也不好。”

“谁来接你?”女人拔高了声音,“我不走,我已经请了假了,护工又不能和你回家,我过去照顾你。”

宋城南想了想,将有些激动的沈萍让到小沙发上:“姐,我本来想找个时间和你谈的,但。。。就今天吧。”

他沉吟了片刻:“姐,我可能等不到雷子上学了。”

沈萍一点一点抬起头,神色惶然:“。。。是因为流言吗?我没想到会有人嚼舌跟,我回去。。。回去就和他说,不让他来街上了,让他去别的地方炒冰。”

“不是因为流言蜚语,你知道的,我不在乎那些。”宋城南单手握住沈萍颤抖的手,“姐,咱俩把婚离了吧,范哥已经等你一年了。”

沈萍有一双儿女,大的叫铃铛,小的叫柱子,都是小名。若说大号,一个叫李春玲,一个叫李春雷。八年前小的落生时,李家本想起个好养活的贱名做小名,诸如“狗剩、狗蛋”,但沈萍坚持己见,叫了柱子,那是沈萍在李家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强硬。

柱子一叫就是六年,但在一年前改了口,由“柱子”改成了“雷子”。原因无他,又有一个“柱子”闯进了沈萍的生活。

沈萍在宋家长到17岁,离成年还差两个月就嫁到了小李村。除了宋家母子,村上无人觉得不妥,当初宋家救了沈萍的命,她便要知恩图报。可这其中不包括一个人——范柱军。

范柱军小名也叫“柱子”,沈萍结婚后他多了一个诨号——癞蛤蟆。

只因沈萍结婚那天,他骑着自行车玩命似的追着送亲的车队,胎瘪了、鞋丢了也没停下,直到拉着新娘子的小轿车停了下来,沈萍穿着一身红衣下车,捡起地上的碎石块,面无表情地狠狠地砸在了他的身上,毫不留情面地骂了声“滚”。

自此,范柱军成了村子里的笑话,他走到哪里熊孩子们都会围着他拍手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奈何天鹅说你滚!”

范柱军的婚姻蹉跎到了25岁,娶了隔壁村里体弱多病的姑娘,婚后两个人一直没有孩子。岁月无情,几年后女人病重,范柱军带着她在县里、市里的医院辗转,也寻了各种偏方俚法,散尽了微薄的家财最后还是没能留住女人。

一年前,已经鳏夫多年的范柱军在火车站后街遇到了沈萍。半生已过,青春蹉跎,少年时的情意娟溪一般缓缓的浸润了两个苍凉干涸的心灵。范柱军留了下来,小柱子换了名字,大家都觉得生活有了奔头,除了宋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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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还有一章。这回知道沈萍“出轨”的是谁了吧,前文提到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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