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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杀人执照(第1页)

第十章杀人执照

你若是心不在焉地走在孟买的街头,会碰到很多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比如毫无防备地踩到一块香蕉皮,然后滑个嘴啃泥;或者好端端地突然发现自己的双脚已陷进一堆软稀稀的狗屎中;你还可能突然受到惊吓,只因为身后一头横冲直撞的母牛顶向你的屁股;又或许,一个久未谋面,而你一心要回避的朋友,从混乱的车流人海中奇迹般地出现,突然将你紧紧拥抱。

这正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这一天是月17日,星期六。分别五年之后,在马哈拉克西米赛马场前,我与萨利姆·伊利亚西撞了个满怀。

三个月前,我从阿格拉回到孟买,打定主意不与萨利姆联系。下这个决心着实不容易。在德里泰勒家当仆人的那些年,还有阿格拉那些艰辛的日子里,我一直很想念他。现在,与他同在一个城市却不能相见,实在是我心上一个沉重的负担。但我还是决定,不将他卷入我谋划参加知识竞赛节目的事儿中。

“穆罕默德!”见到我的瞬间,萨利姆惊呼起来,“你怎么会在孟买?啥时候来的?这么多年你都在哪儿啊?”

与一个久不联系的朋友猝然相遇,我猜想,那感觉类似于吃一顿自己最喜欢却很久没吃到的饭菜。过了这么久之后,你无法知道自己的味蕾会作何反应:食物还会像以前一样美味吗?漫长的五年后,与萨利姆再度相遇,我情绪复杂。我们的团聚还会像我们曾经的友谊那样温暖吗?我们还会像从前一样坦诚相见吗?

一开始我们没怎么说话,只是就近在一张连椅上坐下来。头顶上盘旋着的海鸥的叫声我们充耳不闻,路上玩足球的小男孩引不起我们的注意,我们对一大群走进哈吉·阿里清真寺的虔诚信徒视而不见。我们只是紧紧拥抱着彼此,泪流不止,为那些我们一同度过的时光,为那些我们彼此失散的时光。接着我们开始诉说这期间发生的所有事情。确切地说,是萨利姆在说,我听。

萨利姆长高了,更加英俊了。十六岁的他看上去与任何一个宝莱坞电影明星一样出众。艰辛的城市生活并没有如磨蚀我一般磨蚀他。他一如既往地热爱印地语电影,崇拜宝莱坞明星(当然阿玛安·阿里要排除在外)。每个星期五,他仍然会去哈吉·阿里神殿做祷告。但最最重要的是,手相大师的预言终于要成真了:他不再是一个饭包快递员,为孟买的中产阶级递送午餐,而是进了一家昂贵的艺术学校。在那里,他正在学习如何成为一个演员。

“你知道谁帮我付艺校的费用吗?”他问我。

“谁呀?”

“是阿巴斯·里兹维。”

“就是那个拍了好多轰动一时的电影大片的人?那个大腕制片人?”

“没错,就是他。他答应等我十八岁时,让我在他的下一部电影里演一个英雄。这部片子两年内会开拍;现在他正在培训我。”

“太酷了,萨利姆,这等好事是怎么来的?”

“这故事说起来可就长了。”

“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故事会太长,萨利姆。快说呀,从头说起。”

下面就是萨利姆自己讲述的故事。

“你突然就不见了,把我独自留在分租公寓。我继续当了四年多的饭包快递员,但也还是继续梦想着成为一个演员。

“一天,我到一个叫穆克什·拉瓦尔的人家里收午餐盒饭。他太太是我们的一个客户。我注意到他家房子的墙上挂着好些照片,净是他和著名的电影明星们的合影。我问拉瓦尔太太,她丈夫是不是在电影圈里工作。她说她丈夫只是制药公司的推销员,但不定期地在电影厂兼差,也就是做做临时演员。

“听到这个我高兴坏了。当天下午,我就急冲冲跑到穆克什·拉瓦尔的办公室,问他我能不能也像他一样当上临时演员。穆克什看着我笑了起来。他说当一个演员我未免年纪太小了点儿。不过有些电影里会有类似学生和街头混混的角色,也许适合我。他答应把我介绍给临时演员经纪人帕普先生,然后叫我拿几张照片给他,要摆不同的姿势,八乘六大小,而且得印在亮光相纸上。假如帕普喜欢我的形象,他也许会选我在某部电影中演一个小角色。穆克什还告诉我,一个临时演员是不需要什么演技的,关键是要穿什么像什么:穿上西装要看起来聪明,穿上流氓的衣服要让人害怕,穿上学校制服要显得可爱。他坚持让我到照相馆找专业摄影师拍些照片。

“那天晚上我怎么也睡不着。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找了家照相馆。一问价格,哇,天文数字!几乎要花掉我一整个月赚的工钱。我对摄影师说,‘算了,先生,我付不起这么多钱。’于是他建议我买个便宜的一次性相机,自己给自己拍些照片,就是用完便可以扔掉的那种。我照他说的做了。买了个一次性相机,跑到街上请过路人给我拍照。在教门前面,我骑在不知什么人的摩托车上。嘿,那姿势帅得就像阿米特巴·巴克强在电影《战胜命运》里的样子。在焦伯蒂海滩,我骑在一匹马上,摆出阿克夏·库马尔在电影《假戏真情》中的姿势。在阳光沙滩饭店前,我站在那儿,像模像样地学《这就是爱情》里面的赫里尼克·罗斯汉。手里拎着个空的尊尼沃克酒瓶,我醉醺醺地装出沙鲁克·汗在《宝莱坞生死恋》中的样子。在花卉喷泉前,我露齿畅笑,就像葛文达在他出演的所有影片中那样。

“我找人给我拍了差不多二十张照片,但这个胶卷一共可以拍三十六张。我得拍完所有的底片才能拿去冲印,所以我决定拍些有趣的建筑和人。我拍了维多利亚火车站和印度门,在滨海大道上抓拍了一个漂亮女孩,在班德拉抓拍了一个老头,甚至在戈拉巴给一头驴子拍了张特写。

“最后一张照片,我拍的是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男人坐在马希姆的连椅上抽烟。他的手指上戴满了各种颜色的戒指。我按下快门之后,猛然反应过来我拍的是谁,立时吓呆了。”

“什么意思?”我问萨利姆,“难道他是个著名的电影明星?还是那个大流氓阿玛安·阿里?”

“不是,穆罕默德,是一个你跟我都很熟悉的男人。是巴布·皮莱先生,化名叫马曼的,那个把我们从德里带到这儿、差点儿把咱们弄瞎的男人。”

“哦,我的天!”我不由得捂住嘴,“他认出你了?”

“是啊,认出来了。‘你是萨利姆,没错吧?你就是那个从我这儿逃走的小子。这回你别想逃出我的手掌心。’他吼叫着朝我冲过来。

“我想都没想,立马转身朝大路跑去,正好跳上一辆正在启动的公共汽车,把喘着粗气的马曼抛在后头。我坐在公共汽车上,正庆幸自己成功逃脱,猜猜看,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什么?”

“公共汽车在红绿灯前停下,一群扎着头带的恶棍,手拿刀、长矛、三叉戟拥上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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