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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第3页)

现在奢比尸吞了秦白霄,尸潮也强大起来,绿色的光将温颜包围,温颜大呵一声,剑光从尸潮中冲出,直奔想要继续遁逃冥界的奢比尸。

“孽畜,还我师弟!!”

奢比尸一直记得长圣的嘱托——去找冥河,躲进冥河,除非剑仙想再死一次,不然绝不能下来抓它。

只要它不死,魔神就可有一日归来。

秦江月猜得一点都没错,奢比尸就是天照神体的最后一处破绽,这处破绽在薛宁灭了青蛇之后已经岌岌可危。

它绝不能再出任何意外,所以它不去理会那扰人的女修,一心想去

()冥界。

魔神之前还让它顺带找找黑鸦,现在是黑鸦也管不了了。

它觉得以自己目前的力量,完全可以达成目的,这小女修与其说是用剑,不如说是在跳舞,根本不必在意,相较之下,还是天山上那个把魔神全身捅了一遍的女修更吓人一点。

可事实是,它以为对方是在跳舞,但温颜却是在召唤自己的元婴之力。

她祭出自己的元婴,眉心隐隐现出剑印。

当世之中,她是除了秦江月之外,唯一可以修出剑印的修士。

连秦白霄都还不曾开出剑印。

有了剑印便可称为剑君了。

温颜发髻散开,眉眼凛冽,双手握剑,刹那间将奢比尸穿身而过。

与此同时,奢比尸肚腹剧痛,秦白霄从其中破膛而出,与温颜四目相对。

怒吼悲鸣就在耳畔,震耳欲聋,充满不甘。

听到这声音他们就知道,他们成功了。

十二重天,几个日夜过去,长圣已经精疲力尽。

皮肉伤恢复得快,可心脏全被毁掉不是那么快可以恢复的。

躲开秦江月又一次致命一击后,长圣刚想站直,忽然喷血而出。

他闭了闭眼,看着自己喷出的鲜血,并不意外这个结果。

从奢比尸被阻拦,化剑神色平静时,他就已经知道结果了。

他虽然自封为魔神,并非所谓真神,可他修为通天,也能感知到一些兴衰。

昔年神魔大战,他意气风发,哪怕遍体鳞伤也不担心,就是因为感知到胜意在自己这一边。

现在情势调转了。

长圣望着再次袭来的秦江月,对方白衣染血,状态也并不好,神躯好像都不完整,但他就要赢了。

不甘心。

不甘心居然在这样公平的对战之下输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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