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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5章(第1页)

《重生之白手起家》小说介绍

重生之白手起家男女主角(冯义胜倩倩)之间又是怎样的爱恨,谱写怎样的悲歌,又将是怎样的故事,如何挽留,一切皆宜物是人非,又将是怎样虐曲,全新的章节感人的故事。全文章节描写细腻,作者庭后山文笔功底深厚,带来了精彩的言情文。。。。

《重生之白手起家》第5章免费试读

如果是在隔壁那条街,这种吆喝很正常。可这供销社门口居然有人吆喝,太阳打西边出来了?里边的售货员不个个跟老爷似的不搭理人吗?所以很多人奇怪的看了过来。一看冯义胜手里的皮鞋蹭光雪亮的,很快就有一个人问了句:“真是牛皮的?”冯义胜抓着鞋子使劲的扯了几下:“走后门从国营厂里搞出来的,质量好不好,您自个拿着掂量下。”

这人接过了手,拿着左看右看。冯义胜非常热情的把手里十个鞋子,分发给了围过来的人。这些人当中刚好有个修鞋匠,是识货的人。嘀咕了句:“还真是牛皮的啊,隔壁搞投机倒把的那条街,就这质量货估计得要十块往上走了吧。”

小冯倩虽然柔柔弱弱的,但她知道,哥哥是在赚钱养她。于是在边上鼓起了勇气,憨憨的说了一句:“伯伯,你买一双哥哥的鞋子好不好,哥哥要赚钱养倩倩,他很辛苦的。”

“你要是买一双鞋子,哥哥就可以买好多土豆,倩倩可以省着吃好多好多天,这样哥哥就不辛苦了。”

边上一群大老爷们一看这小丫头,衣服全是补丁,鞋子前面还破了个洞,小脚丫子挺在外面。这年头,穷人多啊,活着真不容易。一个个心里泛酸,很不是滋味。有人叹了口气:“要票吗?”“不要,给钱你就可以买走。”

“那你这鞋子卖的合法不合法?”“怎么不合法了?国营厂工资都发不下来了,出来找条活路不过分吧,我们尽量给国家减少负担。”

“嘿小伙子,把投机倒把说的一身正气的,我还是头回见啊。”

“那成,看在你要养妹妹的份上,给我来一双,刚好明天我要去见亲家。”

这是冯义胜的开张生意,冯义胜赶紧麻利的帮老头给打包好。万事开头难,冯义胜的鞋子本来就卖的比倒爷市场价便宜了三四块,而且正规国营厂出来的东西。供销社本身就处在县城中心,人流量大,加上小冯倩这瓷娃娃站在边上,谁看着都不会忍心下去。一个个纷纷掏钱,价格都没有谈。五分钟!冯义胜就把这五双鞋子给卖掉了,足足赚了二十五块钱!相当于后边供销社售货员一个月的工资!这可把供销社里面的人看的全沉默了。而且,这些人把鞋子一过手,嘿!足量,够重,还真是牛皮的!马上就有十几个人在问:这货能不能多走点后门搞出来?都举着票子要买。冯义胜心情很不错,站在门口大喊了一声:“大后天下午我带三十双过来,卖完我就走!”几个人应和着让冯义胜一定要来。打发走了这些人后,冯义胜蹲下来抱起了小冯倩在他脸上亲了一口:“今天你帮了哥哥大忙,等会哥哥带你去吃猪肉菜。”

“为什么呀哥哥,我们不买土豆吗,猪肉不是很贵吗?倩倩不要哥哥乱花钱。”

小冯倩稚嫩不解的望着冯义胜。冯义胜笑了笑:“以后哥哥会把倩倩养的胖胖的,我们先去里边。”

说着走向了供销社里边的那个柜台。讲了句:“五分钟,我在门口卖了五双,按照我刚刚给你们的合作方式,今天你们就有人可以五分钟赚一块钱!”“要是你们卖力帮我卖一天,不比你们一天工资赚的多?可惜吗?”原本以为这些人会心动,结果冯义胜马上又被炮轰了。“什么跟什么啊,国家计划经济就是被你们这些倒爷给搞坏的,走走走,我们不是一路人。”

“就是,别来坏我们心情,我们是吃国家饭的,和你们这些无下限的倒爷不一样。”

冯义胜冷笑:“成,信不信,半个月之内,你们会主动求我拿货卖。”

“得得得,你个小倒爷真没完没了了,赶紧走人,不然我去叫投机倒把办的人过来抓你。”

柜台上的阿姐讲完后,继续蹲下嗑瓜子。五分钟卖了五双皮鞋,确实打破了这死气沉沉的供销社。可也仅仅只是打破,这里很快又变成了一潭死水,没有人再搭理冯义胜。冯义胜不恼,知道这是必然的。这些供销社社员压根不把冯义胜当回事,为何他还这么执着于这里?第一,他要是走进主任办公室,拿出自己的销售员小证本,再磨磨嘴皮子,皮鞋肯定能够摆上柜台。问题是,这些供销社销售员个个混吃等死,摆上去也不见得能卖掉。不管什么年代,冯义胜相信,钱能使鬼推磨,只是钱到不到位而已,他要激发这些供销社员的赚钱欲望。故而,他要让这些人看到,你认真卖我鞋一定能赚到钱。第二,供销社的地理位置位于县城中心地段,也是正规销售渠道,鞋子放在这里卖,不用担心被红袖章给把货给抄了。所以他没有和这些人计较,赚钱才是重要的。你因为我赚到钱了,迟早会主动叫我爷。一趟,就赚了二十五块钱,冯义胜心境没有丝毫波澜。他的目标是三个月内赚到十万,成立江河县第一家民营企业。在明年四月份之前赚到五十万!去中海那边炒国债淘金,那才叫真正捞钱。他并没有着急回去。后面两天时间,他带着小冯倩一直在县城里各种调研,顺便也给妹妹买了几身衣服,好好地打扮了下。他脑海中已经有了一个完整的计划后,买了很大一块新鲜的猪肉,背着回了河山镇国营鞋厂。工厂后边就是一排宿舍。一个女孩儿正弯着腰清理房间里面弄出来的一些东西。清丽的格子裙在明媚的春风下飘荡,尽管处在一片姹紫嫣红当中,但却生生的让这百花成了她倾世容颜的陪衬。在回头看到冯义胜后,女孩儿那眼角微微上翘的桃花眼,弯成了一个月牙儿。薄如蝉翼的嘴唇,如滴水殷桃般迷人,扬起了笑容,胜似气吐幽兰:“小胜你来啦?”她就是王小瑾,那个记忆中河山镇最漂亮的女孩儿。时隔“数十年”再相见,冯义胜呼吸异常凝重,前世木棉花树下分别的那一幕,再次倒影在脑海里。也终于明白,为何前世哪管身价富可敌国,但从未正眼看过身边任何一个女人。因为心脏岁月老茧之下包着的,一直这个总能温暖入人心的木棉花女孩儿。这一刻才真正体会:重生,是多么的美好。笑着回了句:“小瑾。”

小冯倩也很亲王小瑾,在看到王小瑾后,赶紧从他身上挣脱了下来,顶着小豆芽儿辫跑了过去:“小瑾姐姐!”王小瑾的大杏眼在看到冯倩后,兴奋的光波流动:“倩倩,你哥哥你给你买了新衣服了吗?”“嗯嗯,小瑾姐姐,我肚子上还有个大公鸡呢。”

小冯倩挺起了小肚子,上面有个大公鸡。“呀,这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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