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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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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荷成为热门旅游城市是几年后的事。

在我读高中时,饶是我以家乡为荣,但不得不承认这座尚处于转型中的老工业城市,天空常年被大片的雾霾笼罩,人的眼前仿佛蒙了一层灰色的帘子。

林薇是高二上学期转入晴荷一中的,正值夏末秋初,天高云淡,难得的好天气。

她如一只毛色鲜亮的孔雀,栖息到了这所当地有口皆碑的重点中学里。她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时,说擅长钢琴、大提琴,会跳芭蕾舞;运动类擅长打棒球、射击,但长跑一般;说喜欢旅游、滑雪、摄影、烘焙;理想是成为一位优秀的建筑设计师。流利大方的表现让底下的同学瞪大了眼,当然这反应有她漂亮皮囊的加成,也有震惊于她的特长爱好丰富得让人怀疑这是少年宫招生广告上的内容。

哦对了,十四岁的我只在影视剧里见过少年宫的样子。小镇教育和首都教育的差异不是用时间可以追平的。

在她的光环之下,大家被衬得灰头土脸。

不过我并未因为她的出现而感到自卑,我对人情世故开窍迟,因此不觉自己有什么地方比别人差,自己做了什么会引起别人的意见,用现在的词来说就是——普信。

我爸年轻时是省队的运动教练,退下来后在本地一所专科院校担当体育老师。我从小被他以训练运动员的标准来要求,冬练三伏夏练三暑,鹅蛋脸被晒得黝黑,一白遮百丑,而我恰好相反,本不出挑的五官越发的普通。

但我爸一直是我强大的后盾,生活上,精神上,就比如当我被监考老师冤枉作弊,我爸被请来学校后,并未率先批评我,而是问老师要证据,他说相信自己教育出来的女儿的人品。这让我有很强大的精神内核,遇事自信,不畏惧。

我因此未曾主动关注过林薇,一门心思投在万崇身上。

第一次注意到她,是周一的升旗仪式。

林薇作为优秀学生代表在主席台上演讲,讲到一半时,毫无征兆地晕倒。而那周万崇是升旗手,距离她最近,第一时间把她抱去了医务室。

万崇在校园里小有名气,因为样貌帅气,一入学便被选中拍摄一中的招生海报。而他成绩优异,一直保持在年级前十,更难得之处在于他不是苦学习的书呆子,德智体美全面开花,兴趣爱好虽比不上林薇的那般新鲜高大上,但绝不是个无趣的人。

我那时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对他的感情是所谓的暗恋,只是忍不住关注他,注意他打完球会买哪一种饮料,注意他在食堂吃饭常买哪几样菜,如果某一天自己跟他穿了同一个颜色的衣服便会没来由的开心,如果他上课时被老师提问那我一定会立刻扭头看他。

所以万崇抱起林薇飞奔去医务室后,我担心地右脚往前挪了一步想追着一起去。

幸而及时冷静下来,停止冲动。

万崇是踩着上课铃声回教室的,刚一回到座位,旁边几个男生便围凑过去起哄。我离得远,听不清他们说什么,只能遥遥地注意到他故作轻松且无奈的表情,我猜是跟林薇有关吧,

因为几节课后,班里有男生没底线地问他“公主抱漂亮女同学是什么感觉”,处在青春期的男生在荷尔蒙作祟下对异性充满好奇,自制力差的人惯开一些下流的玩笑。

那男生在教室里口无遮拦地说他觉得林薇跟岛国哪部片子里的□□很像,白得发光,声音也好听,说到兴头上还问万崇,林薇是不是抱着特别软什么的,几句话后,又哈哈笑着说“男的硬就行”。

当时是临上体育课的课间,教室里大部分同学已经动身去了操场。我因为要取东西滞留在教室,听后排的男生旁若无人地说话。

不关乎讨论对象是谁,我当时很想冲上去,把手里的跳绳摔在说话者的脸上,让对方为自己不懂得尊重女生的发言吃点苦头。

只是没等我行动,我听到了后排传来的课桌在地板上摩擦产生的尖锐响声,紧跟着是说话那男生被突然滑来的桌子撞到腹部发出的闷哼和骂声。

“卧槽!万崇你他妈有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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