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挺酷-
纽约的秋,没有一点美感。
沿途的街道脏乱差,流浪汉们逮一个人就上前乞讨,沿街两道的树叶已经枯败得近乎颓废,沈朝容踩着这些树叶,一个人漫无目的走了很久,沿着第五大道,再穿过时代广场,最后走上康力桥。
虽然早就知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也知道没有回光返照的爱,但是她还是需要点时间来接受、消化这个事。
接受自己确实是不被爱、高明莉不在乎她的事。
但沈朝容也是一个凡人,凡人皆有七情六欲。
难免地,她的心情好不到哪去。
夕阳落下,天边暮霭沉沉。
秋风将沈朝容吹得过分清醒,她停驻在康力桥上,看着黑夜一点一点将黄昏蚕食,就好像在将儿时充满期待的她一点一点蚕食,她觉得自己……有点想哭。
就在这个时候,猝不及防,她的手机响了。
她低头看了一眼,竟然是余斯年。
响了差不多有30秒,她才接起。
沈朝容没有开口,静待对面的声音。但对面也在等她先开口,所以一时间,只有车流声和呼啸而过的风声。
没多久,一道好听又温柔的声音传来,“怎么了?”
沈朝容一怔。
他似乎是她心里的蛔虫,她连声音都没出,就凭这安静的几秒钟,他就能察觉到异样。
沈朝容原本情绪还稳得住。一直以来她很擅长一个人处理自己的情绪,她向来如此。
但是对面突然的关心,心里的情绪好像一点一点地翻涌上来,眼眶渐红。
她强忍住内心的翻涌,轻声道,“我杀人了。”
对面没了声音。
但是,很快,他低沉暗哑的声音便传来,“需要我帮忙埋尸吗。”
他的语气,就跟真的似的。
沈朝容被他逗笑了,轻微的笑声穿到余斯年那边,他才放心了些,继续问,“方便透露你杀了什么人吗?”
沈朝容目光注视着黑暗,“我自己。”
17岁的沈朝容杀了7岁那个对亲生母亲充满期待的沈朝容,杀死了内心所有的不甘和痴心妄想,认清了所有的真面目,她心想。
玻璃不是她打碎的,可她要在上面走无数遍,她心想。
这个世界也太不公平了,她心想。
沈朝容笑了一下,“你可以安慰一下我吗,我想,我可能需要安慰。”
那边沉默了有好一会儿,沈朝容还以为这为难到他了,但下一秒,便听见他说,“沈朝容。”
“嗯。”
“该死的不是你,该死的另有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