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不宜迟,他们打算兵分三路。
丰饶小队去祖宅,飒姐社恐人和瞎子去出租屋,沈笠和红毛去姑妈家。
至于笔记本,放在驿站里肯定不行,丰饶提议由他来保管。
因为他们这一队有四个人,人数更多更稳妥。
因为这件事红毛差点忍不住又要跟他动手,但被李当心拉住了。
对方队伍里四个人,个个凶神恶煞,起冲突的话吃亏的一定是他们自己。
出租屋小队带上手电整装待发。
出了驿站大门,雾气从四面八方涌过来,让人难以分清方向。
最后还得是瞎子带路!
社恐人拄着拐畏畏缩缩地走在最后面,毫无存在感。
瞎子无语地吐槽:
“我们这一队人,看似是三个,其实是两个,能用的只有我一个。”
旁边跟他们走同样方向的红毛自豪地说:
“我们这一队人,看似是两个,实际上是一个,而我只是大佬的腿部挂件。”
飒姐嗤之以鼻地骂了句:“瞧瞧你那副嘴脸!”
其实分组的时候她也想跟沈笠一组,但是碍于想跟他一组的人有点多,最后只能抽签决定。
结果老天不长眼,居然抽到了红毛。
两队人在岔路口分道扬镳。
考虑到沈笠是个路痴,腿部挂件红毛扛起了带路的重担。
这座城市里的雾太大了,没走多久,连头发都变得湿漉漉的。
如果不是左手烙印在皮肤上的地图,红毛根本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哪儿,因为在茫茫大雾里,什么也看不到。
从刚才开始,红毛就有点一惊一乍。
他总觉得背上发毛,打着手电往四周照了照,一个模糊的人影从雾里一闪而过。
“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