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顾千寻远程处理着文件,顾瑟瑟从她办公室门口路过。
“姐姐,感觉如何,待得习惯吗?”
开口熟络的口吻,似乎和顾千寻很熟。
然而,两个并排坐的人,没一个理她的。
顾瑟瑟看了一眼周围,笑,“姐姐还在忙,我就不打扰了。”
然后对看她的人微微一点头。
在她离开后,才有人开口道:“我没看错吧,她耳朵上带的那个耳钉是GJOS的最新款?”
“是的,你没看错,就是我的偶像慕容博文代言的GJOS,我就算吃一年泡面都买不起。”
“没事,你这不是看到别人带了吗?与有荣焉,与有荣焉。”
翘着嘴角往自己办公室走去的顾瑟瑟,笑容更深了。
下午有一场会议,由顾晋主持,而顾瑟瑟就负责整个会议的流程,顾千寻没去,而是让覃慎代替她去的。
“我不想再去了。”
覃慎一脸菜色。
“你确定他是你亲爹吗?”
这个智商,真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明明一句话能说完的事情,非要翻来覆去咬文嚼字说半个小时,要不是知道这是国内,覃慎早就一拳打过去了。
“淡定,下回猜拳,还是你输。”
覃慎翻了一个白眼,还没说话,就听见外面一阵哄闹。
“怎么了?”
两人对视一眼,起身问旁边的人。
“是顾小姐的耳钉丢了,正在找呢。”
下午还嫉妒的人听了,顿时捂住了心脏,“这么贵重的东西,就算吃一年泡面能买到,我也不买了。”
“怎么?突然醒悟了?还是身体比较重要?”
“不,是如果丢了我会心痛死。”
原来是顾瑟瑟的耳环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