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一天天缓缓腾挪,小山村的众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仿佛一切和以前没有什么差别。
相秀才精力不济,往往只上一上午或一下午的课程。
一般,常睢上完半天的课,另外半天也不会闲着,而是拼命地练习写字,坐在桌案前一下午都不动弹。
往往练习得手腕肿胀,吃饭的手都在抖。
常婶子心疼儿子,总想让常睢歇一歇。
常睢表面乖巧答应,可是该下的功夫,却一点都不见少。
想要得到什么,就得付出百倍的努力,不然所有的一切都是痴心妄想。
常睢脑袋聪明,又肯下苦功夫练习,没用太长时间,他的字便越来越有模有样。
面对常睢的聪颖,相和颂也喜欢多多教导他,这日,他将常睢的大字作业收上来,看着一排排大小工整的小字,便是他也不禁有些吃惊。
常睢的字迹虽然依旧稚嫩,但绝对已经脱离歪瓜裂枣的行列,到了堪堪入目的阶段。
可是他才开始学习多少天?
七天?还不到七天吧。
想当初,常兴和常班凯可是用了整整半年,才把字勉强写工整。
相和颂默默看向常睢,这到底是天赋,还是……
他注意到常睢写字的右手一直放在桌案上,笨拙地用左手翻书研墨。
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迎着常睢不知所措的目光,相和颂上前抓住了常睢的手腕。
对于练字所造成的疼痛,白皙的手腕不会有任何明显的外伤,但是在被人轻轻捏住手腕时,常睢皱起来的脸蛋却骗不了相和颂。
相和颂确定了,“你为什么如此刻苦?学习并非一日之功,伤了手腕才是得不偿失。”
常睢长长的睫毛掀起,眸光小心翼翼探出,又小心翼翼地垂下,稚嫩的不安的手指攥着衣角,“我只是想快点学会写字。”
“为什么?”
在相和颂连番的追问下,八岁的孩子不会搪塞,这才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我听说,如果买不了书,可以抄书。”
相和颂微怔,不由自主想起常睢入学那天,常父略带讨好询问的问题。
常睢还差了一本书。
相和颂的心软了下来,常睢定是想父母为银钱劳累,才如此用功学习写字,好赶在常父凑够钱抄下一本书,为家中剩下这笔银钱。
他在用自己稚嫩的小肩膀,为父亲分担一点重担。
似乎为自己的想法感到不安,他扑闪着清澈的眼睛,白嫩的脸庞微微涨红。
相和颂第一次记住常睢是在采蘑菇的山脚下,当时他对常睢的感想是和村里其他人那样,崇拜小五的小孩,但后来常睢在采蘑菇结束后,单独给宋小五半框蘑菇,引得他也白得了许多蘑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