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于林子苏而言,这不是结束,相反,这是战斗的开始,没有了妹妹的牵绊,她开始下定决心要查找真凶李天霸、俞琳徽的罪证,二人不坐牢,她誓不罢休。
但这无疑是大海捞针,她和林美静多方寻找询问,都毫无线索和进展。
正当林子苏毫无头绪之时,这天突然有个匿名人士将“证据”,通过邵小帅递到了林子苏的手上。邵小帅说对方自称是目击证人,但此目击证人非彼目击证人。
林子茜出事时,曾有一个现场目击证人用她的手机打过电话,但那个电话之后,目击证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警察的判断是她可能担心被报复不愿出面作证。
不想,山重水复疑无路,失之桑榆收之东隅,另一个目击证人主动找上来,给予了茜茜帮助。
林子苏迫不及待打开信封,里面是一个优盘,回到公寓在电脑上打开,优盘里,有一个文档,还有一个照片文件。
文档里只有寥寥几句,对方自称是当晚万顺造纸厂附近的目击证人,说当晚停在工厂的车辆,除了那辆作案的黑色家轿,还有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就停在附近,并说有照片为证。
林子苏双手发颤——这是最接近真相的一次,她已经隐隐猜到了,一定是俞琳徽和李天霸。
打开优盘的另一个文件夹,是三张照片,虽然是夜晚拍摄的,但还是能够清晰辨认,一张是废弃工厂土路上停放的一辆黑色越野车的照片,一张是一男一女同坐越野车前排的放大照片,一张则是一女子坐副驾上一脸得意的特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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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男一女,赫然就是李天霸和俞琳徽,而那辆车正是那日在警局看到的李天霸的黑色越野。
尽管这个真相的画面在林子苏脑海中显现过无数次,但当看到可以证实真相的照片时,林子苏仍被气得浑身哆嗦。
很快,她就注意到照片的拍摄日期和时间,分别是:
201361123:41:15
201361201:34:41
201361202:01:05
6月11日正是妹妹受害的日子,作案车辆在23点15分出现在流沙路监控,到万顺造纸厂需要半个多小时。
也就是说,俞、李早就等候在案发现场,遥控指挥着一切,只等茜茜被送进魔窟。
他们就那样“监督”着妹妹犹如行刑般的凌辱过程,妹妹在凄厉呼救、无助哀求时,他们正坐在车中残忍地幸灾乐祸、狂妄大笑,难怪茜茜看到李天霸及其车会有那么大的反应……
想到那个场景,林子苏恨的嘴唇都咬破了,他们以为藏身凶案现场外,就神不知鬼不觉,不想天网恢恢,终究还是逃不过正义。
林子苏突然一个激灵,陡然醍醐灌顶一般,眼中闪过一道厉光,她一抬眼,难道警察提到的作案第一人就是李天霸??…
林子苏一个拳头砸在桌子上,桌上的物件弹跳起来,落下后到处滚落…
林子苏咬牙切齿,你们以为自己可以逍遥法外,可以神不知鬼不觉,是吗?
好,那我就搅他个天翻地覆,既然你们不仁,就别怪我不义,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你们是杀人凶手,看你们还有什么脸在崬森混!
没有证据,哼,警察拿你们没办法,那我就用舆论杀死你们……
还有那个衣冠禽兽的崬森总裁周瑁远!!什么猜疑,什么“弱势者效应”……他分明就是在袒护,在纵容。
甚至明知我因妹妹出事上门相求,还乘人之危满足自己的兽欲,和这些强奸犯有什么两样!!!终究是我高看了你!
好,你既无情,你我从此便是陌路,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你有屠龙剑不屠恶龙,那我就只能把这事捅破天,看你还怎么姑息养奸!!
林子苏打定报复手段,当即打印照片,甫一拿到照片,就打上车,裹挟着一股复仇之火直奔崬森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