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7章
这小子,真的挺帅,但以吴仕阅人无数的眼光来看,一眼就看出了这家伙身上的傲气。
眼见这个什么“班长”好像挺受欢迎似的,虽然觉得对方脖子底下戴着的那只领结有点出戏,但吴仕还是朝曾倩问了句:“这家伙谁啊?”
“我初中时候的班长,学习成绩挺好的,听说这次高考还考了个东江省的榜眼,直接被保送咱国内十大名校之一。”
话说到这儿,好像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曾倩又说了句:“对了,这次的同学聚会就是他办的。”
“哦,原来是这样啊。”
那话怎么说的来着?
有道是: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吴仕的历史学的不怎么样,所以这话是谁说的他没记住,不过这句话所要表达的意思,他却是深深的领会到了。
自己牛哔了,本事了,当然要好好显摆显摆。
要不然,别人都不知道我有多牛哔,多有本事,那我这榜眼考了和没考,还有什么区别,多特么憋得慌。
让曾倩这么一说,吴仕隐约觉得,自己似乎把握到了这场同学会的本质。
闲着没事儿,一起聚聚?
扯!
所谓的老同学见个面儿,都只是捎带手的,这分明就是那位榜眼的一场个人秀。
不过话说回来,傲气一点,又能怎么了?
平心而论,能有本事在高考里考出一省级榜眼,虽然不是状元,但这也确实是能耐。
吴仕这双眼睛,如今也称得上是阅人无数,他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位榜眼同学的家境不错,一看就知道是个富家子弟,就连举办个同学聚会,身后都有俩保镖跟着。
学习好、家境好,哪怕是傲了点儿,也照样有人巴结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