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龙战,芬恩他们都跟着斯顿布奇走。
可是没有走多远,却被几个战士围攻了。
幸亏他们速度快,开枪快0。2秒,才保住了性命。
“等等,有动静!”龙战敏锐的感知到了不对劲。
“哪里?”斯顿布奇问道。
“在那!我们往左走!”龙战说道。
“不,停下停下停!”斯顿布奇也感应到了就在不远处有危险。
这就是为什么经验越丰富的人,越值钱。
因为有些感知能力,他就是自然而然会了。
于是两个人啪啪啪啪。
将对方几个士兵给打死在地上。
打死之后又往前走。
结果又出来了几个士兵。
他们继续扫射。
看来这个出口时对的。
他们特意在出口的路上安插了士兵。
其他的地方则没有安插。
就在他们快要走出口子的时候,一个门后面突然出现了个士兵。
此时龙战和斯顿布奇已经走在稍微前面一点了。
而经过这个门的正好是芬恩。
芬恩竟然非常灵敏的朝着敌人开了一枪。
这是他第一次用枪杀人。
竟然如此的胆大。
他才十来岁。
可见,基因也是很强大的。
芬恩一看被自己乱七八糟打死的人,吓的睁大了眼睛。
喊道:“妈呀!”
龙战知道芬恩一时不能接受。
立马去抱着他,:“芬恩,芬恩,来,过来。你是迫不得已。”
“他还没有死!”芬恩看着这个人躺在地上还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