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立刻就精神了!
眼前这一位,是生了他的女人。他皮肉血骨都来自于她,这世上,她是与他血缘最近之人。
世上若还有人能让他肯开口谈一谈,喜欢不喜欢,大概只有眼前这个人了。
凌昭终于道:“是,我喜欢她。”
这话一出口,便觉得胸臆间一直堵了许久的感觉消散了。原来,将“喜欢”这件事说出口,是这么地畅快。
凌昭品味着这种感觉。
但抬眸,看到四夫人喜形于色的模样,他顿了顿,反问道:“那又如何?”
“你说如何。”
四夫人笑吟吟地道,“那自然是让她再等等,等你出孝,先把正头婚事办了,再将她纳进来。”
真难得,读书读傻了的傻儿子竟也会喜欢人。
所以这个事,必须得伸手。自己儿子相中的人,岂能被旁人强逼为妾。
凌昭却笑笑,摇头,平静地告诉四夫人:“我不会纳她。”
四夫人愕然。
“‘喜欢’本身从不是错,错的是为了这喜欢的内心之欲,行违背纲常礼法之事,或是放纵自己的行为,失去少年读书立志时的本心。”
“母亲,林姑娘是个好女子,值当别人喜欢她。我亦不以这喜欢为羞耻。盖因我与她之间磊落光明,并无不可对人言之事。”
“只林姑娘非是我的良配,我不会聘她为妻,她亦没有与人做妾的打算。我虽喜欢她,但也不会强人所难。”
“三房所行之事,卑暗龌龊,我岂能坐视不理。这件事,我是必要管的。”
“只我与她之间,不会有‘以后’。母亲不必胡思乱想,也不要伸手乱来。只请帮忙解决眼下之事即可。”
四夫人看了他半晌。
最后,她说:“那还是不够喜欢。”
四夫人想起了丈夫。
那次诗会并不是在金陵。丈夫见过她之后,连夜赶回了金陵。
她后来笑他,干嘛这么拼命。
那个男人眼睛里都是情:【屏风倒了,见到你的不是我一个。他们许多是本地人,若抢先去把你订下怎么办?】
【你现在知道我有多喜欢你了吧。】
【喜欢到了尽头,是一分一刻也不能等,一丝一毫也不能让的。】
但凌昭不觉得“喜欢”这件事还有什么够不够之说。
只有合适不合适。
譬如父亲和母亲,年貌相当,门第匹配,故求娶为妻。喜欢便是锦上添花。
倘若当年换一个身份低的女子,不适合为妻,若她肯,也可以纳作妾。喜欢便是两厢情愿。
从不该是为了“喜欢”,让自己乱了方寸,失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