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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回到敦煌之前,刘啸的生活状态很混乱,平时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外地追账,或者做一些需要生面孔办的事情。
他干的活跟普通混混相比,虽然听起来高端了一些,但实际上烈度并不强,但打折一条胳膊大腿什么的,对他来说也没什么心理负担,因为他很少在本地干活,基本上都是拿钱去外地办事,等事情办妥就跑路了。
这种特殊的生活方式,导致他身边朋友很少,这次为了躲事,大家又都分散了。
跟他通话的小初,是刘啸以前的邻居,属于那种最底层的小混混,说是出来混的,但实际上更像是一个街头小流氓。
小初接到刘啸的电话后,很快赶到佳佳旅店,跟刘啸见了面:“啸哥,下午我找你通宵,你不是说朋友给你安排好住处了么,就是这个旅店啊?”
“我要找你说的事,只能咱们俩知道,这地方正合适。”
刘啸盘腿坐在床上,披着棉被说道:“最近这几年,我一直在外面瞎混,好的时候,一天就能赚到一万多块钱!但是整天跟一些烂人聚在一起,吃喝嫖赌的全都败没了!以前我还没觉得怎么样,但是这次出事之后,我忽然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这么混下去了,必须得找点事做!”
“我不瞒你说,我长这么大,兜里还没装过一万块钱呢!”
小初已经在网吧熬了好几天,头发乱糟糟的像个鸡窝:“啸哥,我这个人脑子笨,需要我干什么,你直接说就行!”
“人想在社会上混出头,机会是自己创造的,而我现在就遇见了一个合适的机会。”
刘啸直截了当的说道:“今天早上,咱们帮了胥智晨一个忙,我准备接这个机会,在他手里要一个水站!这事如果能办妥,以后水站由你来管,我给你三成干股,怎么样?”
小初吸了吸鼻子:“三成,那是多少钱啊?”
刘啸言简意赅的说道:“如果能把市中心的生意垄断,我保证你能在一年内开上车,在也不用过这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我干了!”
就在几个小时前,还在借钱上网吧的小初,听见这个回答后,不假思索的同意了下来:“你说吧,需要我做点什么!”
刘啸本以为,小初应该瞻前顾后,见对方这么痛快的点头,反倒有些意外:“这事风险不小,你就不怕吗?”
“我刚刚说了,你混得比我好!连你都不怕,我一个穿草鞋的,有什么好怕的!”
小初掏出兜里一块二一包的廉价香烟:“不瞒你说,昨天晚上,我找朋友借五块钱上网,他把我好一顿损!今天如果你没找我,明天我都想应聘饭店服务生去了!既然有赚钱的机会,谁愿意给别人端盘子?”
刘啸听见这个回答,微微一笑,说道:“刚刚在等你的时候,我已经打听过了,目前市中心那边送水的市场,总共有两股势力,只要能挑拨他们干起来,这生意我百分之百能吃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