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是他们口中所谓的涉嫌将企鹅的投资转到周晨自身名下这个说辞。
还是一样。
就连原告也说了。
那张所谓存有一亿九千万的银行卡目前尚未被找到。
我是否可以推断。
这也是你们所捏造出来的呢
而且,如果真的找到了那张所谓的银行卡。
难道不应该先交给法务司查明那张银行卡的交易记录吗
原告所出示的那张账单,是否为真实的,我方目前仍然处于存疑状态。
所以,根据上面的三点所述。
企鹅方并没有给出真正的决定性证据。
各种证据之间,依然存在着各种诬陷的嫌疑。
所以,我方觉得,原告这是在利用自身的影响力,对我的委托人进行抹黑、丑化,好实现他们在商业上的目的。
请法
官查看我所提供的这一份材料。
这是婉晨控股官方座机所接到的通话记录。
是委托人的秘书提供的。
其中,早在一个月前,企鹅方就联系过我的委托人。
这是否可以表明,企鹅方早在一个月前就盯上了我委托人旗下的婉晨控股。
并在这一个月内制造各种事件来达成他们抹黑婉晨控股的目的呢
我想请问,企鹅方,不知道你们是否了解。
在未得到确凿的证据之前,对一方进行恶意的起诉、抹黑,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
……
刚退休的老法
官郑明亮依旧宝刀未老。
每一层言语之间都透露着经验和老道。
仅仅一个照面过去。
在场审讯的法
官以及马天擎均被怼的哑口无言。
过了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