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呀。
门开了。
最近可谓是废寝忘食连轴转的韦大队,终于在午夜零点半时,回到了家。
“不能再这样干下去了。要不然姑奶奶,有可能会过劳死。当官诚然好,生命价更高。”
在单位好像恶狼的听听,回到家后就会变成绵羊。
嘴里唉声叹气着,弯腰换上了小拖鞋。
来到沙发前准备抬脚,踢醒睡着了的大狗贼,伺候本宫吃饭洗脚时,却又舍不得了。
就站在沙发前静静地,看着酣睡的崔向东,老半天后。
她才默默地拿过小马扎,坐在了沙发前。
扒掉崔向东的鞋子,揪下了臭袜子,拿起来准备放在木桶内时,却愣了下。
随即小狗鼻子接连抽抽,瞪大眼看了片刻,确定无误后,才伸手掐着崔向东左腿的一块肉。
啊!
酣睡的崔向东,被疼的几乎要诈尸。
看到是听听在下黑手后,顿时勃然大怒。
听听却抢先低声呵斥:“说!今天下午和哪个女人,在一起鬼混了?”
啥?
崔向东一呆。
“这满蹄子的口红印,是谁的?”
“绝不是上官秀红、和上官玄机的!因为前者是香草味,后者是菠萝味。我早就调查清楚了。而蹄子上的口红味道,是巧克力味。”
“这也不是贺兰小朵的。她还没贱到,会亲吻你臭脚丫子的地步。”
听听满脸的商机——
不!
是满脸的愤怒,掐住一块肉开始逼供。
如果某狗贼不招供,要么花钱免灾,要么听听明天就给袭人打小报告。
崔向东——
干咳一声:“咳!我包里有钱,自己拿。”